温州网讯 《“最美温州人”礼遇和帮扶实施办法(暂行)》已于本月9日施行,“最美温州人”自获得荣誉未超过2年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温州市区。
该《办法》由市文明委制订,共5章23条,对礼遇对象和范围、方式与内容等作了规定,旨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规范“最美温州人”待遇保障工作,推动全社会礼敬“最美温州人”。
《办法》明确,礼遇对象和范围是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认同的海内外温州人以及在温州工作生活的非温州籍人员,主要包括:“最美温州人”“最美温州人——温州市道德模范”“最美温州人——感动温州十大人物”“最美温州人——温州好人”等类别。
在礼遇的方式与内容上,“最美温州人”的待遇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保障“最美温州人”享有表彰奖励待遇、享受充分的政治和社会待遇、享有一定的生活补助、保障“最美温州人”就业权益等。“最美温州人”因公影响身体健康而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应为其调换适合的岗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与“最美温州人”的劳动关系。
《办法》还规定各有关金融机构要采用信用方式给予有贷款需求的“最美温州人”优先安排授信贷款额度,加大对“最美温州人”信贷扶持力度,扩大道德信贷影响力;“最美温州人”自获得荣誉未超过2年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温州市区。
据悉,去年6月市委宣传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制定出台了“最美温州人”信贷扶持政策,该政策执行1年以来,已向“最美温州人”发放贷款106户、6383万元,授信157户、8295万元,有力营造了“有德者有得、好人有好报”的社会氛围。
在享有一定的生活补助上,“最美温州人”本人及家庭生活困难,如符合低保家庭、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或残保对象条件,并可提供有效证明的,经本人申请,在相关政策外,可酌情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或慰问金。
温大社会学教师徐旭东认为,这一《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倡导社会道德文明建设、鼓励弘扬社会正气的风向。《办法》明确的礼遇对象和范围覆盖面很广,礼遇和帮扶举措也很实在,有望激发出更多的社会正能量。
另有专家指出,温州礼遇“最美温州人”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一直得到全国关注和肯定,从全国、全省看,新出台的《办法》综合力度都是很大,还明确各县(市、区)参照该《办法》,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实施细则,实行市、县(市、区)两级奖。正如人民日报报道,温州这些制度建设有效地促进了“让德者有得,让好人有好报”社会风气的养成,让“礼遇好人”成为社会共识。
近年来我市还不断推出关心关爱“最美温州人”的举措。如通过建设温州道德馆、杨府山道德主题公园等,集中展示各类“最美”典型事迹,并以“最美温州人”为原型,拍摄或制作电影、评书、戏剧、连环画等,让“最美人物”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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