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温州市合士出租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宝将一面写有“心系群众解民忧,热心服务勇担当”的锦旗,送给温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非机分所副所长董夏敏。刘宝说,他是代表众多出租车车主送这面锦旗的,但董夏敏则说,这面锦旗,他是代交警支队车管所“专班”(工作组)的所有成员收下的。这是怎么回事?这事还得从头讲起。
1998年10月8日,温州市政府出台相关办法,明确“出租车经营权长期有效。属个人的,可以继承、转让;属法人的,可以转让”。次年,又对市区原有的3329辆出租车以缴纳3万元有偿金方式,出让给个人。至此,温州形成了全国独特的“私人所有、个人经营、挂靠企业”的经营机制。
2013年12月,温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意见》,提出七项措施,其中最受关注的便是“推进出租车经营机制转型方案”。这项方案旨在将市区3329辆个人所有的出租车逐步进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该文件出台后,包括刘宝在内的部分车主不想挂靠企业,想把自己的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
刘宝说,他和其他10多名出租车司机,从2015年11月份就开始为拿回所有权奔波了。他们分别前往相关部门,由于没有拿到经过法院确认的法律文书,出租车没有办法完全登记到个人名下。于是,他们10多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打“确权”官司,明确出租车的所有权为个人独有。
今年8月份接到刘宝等人的诉求后,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车管所所长陈秀忠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由所领导、档案科、牌证科、法制员等7人专班专门处理该事宜,并多次到市运管局、鹿城区人民法院等进行对接协调。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查找了相关的文件、政策,以及得到了市运管局、鹿城区人民法院大力支持后,车管所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妥善解决了该事宜,为出租车司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而董夏敏为了此事多方奔波,甚至推迟了疗养、年休,终于协助办妥了过户需要的法律文书。刘宝等人的出租车日前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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