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温州市区(不含洞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5.1%,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2018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6.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7位。温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5.1%,较2017年同期上升5个百分点,全省排名并列第一,全年无中度污染、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天数,提前2年达到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标准,洞头区和各县(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也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大气环境
在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方面,根据我省下达的2018年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要求, 2018年度温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目标为9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目标为37微克/立方米。
2018年,温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5.1%,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圆满完成考核目标。
淡水环境
在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方面,2018年,我市列入国家“水十条”8个考核断面Ⅲ类以上比例75%,无劣Ⅴ类水断面,圆满完成考核目标。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紧盯打造“五美新温州”的战略目标,深入推进碧水、蓝天、净土、清废、控源五大保卫战,较为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日益浓厚。生态环境报表实现185个乡镇(街道)全覆盖,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提前实现市、县、乡镇三级政府全覆盖,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得分由上年77.06分提高到80.13分。“温州环保”微信公众平台荣获4个国家级荣誉称号。我市蝉联全国120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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