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启动2019年市区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1日-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据了解,市区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的申报对象为在市区参保登记,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温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1.8%(洞头区城镇登记失业率2.08%)的企业。稳岗补贴标准为2018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已享受“社保费返还”政策的企业,不再同时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可将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日期内提供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上年度非企业主动裁员证明材料(有退休、在职死亡等自然减员;因合同到期终止、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含入伍、升学等情况时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向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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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办机构地点
●市本级: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温州市民中心(会展路1288号)B幢一楼160、161窗口
电话:89090319 88928768
●鹿城区:鹿城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地址: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二楼大厅2号窗口
电话:56987618
●龙湾区:龙湾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地址: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318室
电话:86966769
●瓯海区:瓯海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地址:娄桥街道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20-23号窗口
电话:88551523
●洞头区:洞头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综合窗口38号
电话:63482713
●经开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滨海十七路浙南经济总部大厦9楼911室
电话:8699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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