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下个月起要买车的市民得注意了!7月1日起浙江省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之后购买轻型汽车,市民们须注意查看《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确认排放阶段为“国六”,否则将面临无法上牌的情况。
记者从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管所获悉,5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自今年7月1日起浙江省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根据通告规定,浙江轻型汽车执行“国六”标准要求时间由2020年7月1日提前到2019年7月1日执行,重型燃气汽车按标准要求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标准,其他重型柴油汽车,如城市车辆(公交、邮政等)暂未实施“国六”标准。
温州车管所就一些注意事项做了说明:一、考虑到汽车从购买(包括省外转入)到注册登记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2019年6月30日以前购买(包括省外转入)的“国五”标准的车辆,可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省外转入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出地转移登记记录),在2019年9月30日以前继续办理注册或变更登记。二、目前,在用的“国五”标准及以下小汽车将不受影响。同时,浙江省内的机动车转入不受“国六”标准限制。三、7月1日之后购买轻型汽车,市民们须注意查看《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确认排放阶段为“国六”,否则将面临无法上牌的情况。
截至目前,温州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51万辆,每年新注册登记轻型汽车约22万辆。针对“国六”标准实施对销售企业造成影响,温州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召集了市汽车流通协会以及汽车销售商召开警企座谈会,详细介绍实施“国六”标准的背景、注意事项,就一些问题提出了初步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销售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据市汽车流通协会透露,目前全市“国五”新车库存还有3500多辆,也就是说,这部分车子在7月1日前要开具发票,9月30日前必须上牌。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