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岩坦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杨某锋提起公诉。
2017年至2019年,索好处费22.17万元
杨某锋,1971年出生,2010年10月起在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岩坦国土资源所工作,主要负责岩坦镇张溪、溪口、黄南等社区的农村私人建房审批、土地违法监察,地质灾害防治,涉土信访调处等工作。
起诉书指控,2017年至2019年间,杨某锋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本辖区内的私建审批、信访调查等工作中,以投资“赛比安”“金凤凰”平台或购买“隆曦酒”等名义向多名审批户索要好处费。
其间,被告人李某全(岩坦国土所驾驶员)帮助其向审批户索要好处费,事后分取部分赃款。
经查,杨某锋索要好处费共计22.17万元。李某全伙同杨某锋共同索要好处费共计4.94万元,分得其中1.4万元。
540元买来一箱酒,3000元卖给审批户
杨某锋供述,因为前几年投资失利,欠了百来万元,每月光利息就要还9000元。他便想到利用手中职权谋利。他说,不敢直接向审批户要现金,他就让审批户在自己投资的“赛比安”“金凤凰”“隆曦酒”项目上投资、加单、买酒。
被索贿的审批户张某说,他在审批时被卡了,只得用微信先后向杨某锋转账9000元钱。
“虽然他说是建议我买一些他投资的产品,但我知道他的意思,如果不买,我的宅基地审批手续肯定办不下来,他只不过是用这个方法向我要好处费罢了。”
为了赚钱,也为了索贿,杨某锋投入12万元购买了大量隆曦产品,其中以一种养生酒“隆曦酒”为主,每箱成本约540元,他卖给审批户每箱3000元。
拉上老驾驶员索贿 有两方面考虑
为了索贿,杨某锋找到了该所驾驶员李某全,李某全在岩坦国土所工作了近20年,对岩坦很熟悉。
找李某全,杨某锋有两方面考虑。一是,李某全人头熟会开车,可以帮他送“隆曦酒”;二是,李某全不是正式工作人员,也不负责建房审批,让李某全出面比较好开口向审批户要好处费。
二人商谋后,由李某全出面以购买养生酒的名义向审批户要钱,事后分取部分受贿款。李某全供述他参与了11起。
根据对方开什么车“介绍”投资内容
杨某锋供述,不管是“赛比安”还是“隆曦酒”项目,审批户都是不愿投资的,但是为了审批能够通过,大多数人都认了。
哪些人该投资哪个项目,该出多少钱,杨某锋说,他都是根据对方的经济状况,看他们开什么车来介绍的。杨某锋认为,审批户是明白他的意思的,不然也不会给他钱投资。
起诉书指控,杨某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李某全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他人职务便利,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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