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本级(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开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启用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证明)。
依法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的纸质证书继续使用,继续有效。依法获得核准并加盖电子印章后生成的电子证书,可通过专用信息系统打印其书面凭证。
和纸质证书相比,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权电子证书上多了一个二维码,通过“浙里办”APP—不动产登记服务—在线查验功能,扫描二维码核实该凭证记载事项的真实性。如果不动产权电子证书或其书面凭证记载的事项与对应的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昨天,作为“助万企,惠万家”服务品牌的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启用该项登记创新,向万科和新希望两家房开公司颁发了首批电子证书。
以往商品房办证,需要两道手续。一是俗称的办“大证”,即在商品房竣工后,由开发商持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将不动产证登记至开发商名下。二是俗称的办“小证”,即在首次登记完成后,由开发商和购房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将购房人所购的不动产登记在其名下。而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核准开发商的首次登记后,即自动生成开发商的不动产电子证书,开发商将该电子证书发送给购房人后,购房人即可凭该电子证书和商品房合同等材料办理不动产证书,中间减少了纸质证书的制作时间。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房开项目业务量大时间急,但这类证书的使用周期又非常短,通常办出去很快就换成个人的不动产权证书,而启用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后,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直接将电子证书交给房开公司,购房户可以凭房开公司提供的电子证书,自行打印纸质的不动产权证书。按照以往的做法,这两个项目1500套不动产,光证书的制作就要一周时间,而现在房开单位只花2~3分钟,就可以领取所有的电子证书,大大缩短了办证时间。另外,一些市民常因权证丢失带来的烦恼,也可以由电子证书来破解。以往证书丢失,光是遗失公告环节就需要15个工作日。现在电子证书的启用,使这个问题迎刃而解。
该负责人透露,今后市本级将逐步推广启用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政策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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