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从温州市纪委市监委了解到,即日起,温州开展全市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此次重点整治持续至今年8月底,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成果巩固三个阶段。
整治内容
包括供销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供销社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及供销系统纪检、内审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供销系统存在的社有资产流失、靠社吃社、设租寻租、贪污贿赂、侵占挪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
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市各级供销社要严格对照整治内容,逐项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与同级供销社联合对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2016年1月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市、县(市、区)还要联动开展对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
在集中整治阶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供销系统腐败问题审查调查力度,重点查处在社有资产管理处置、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工程建设、资金结算、招投标、改制重组、融资担保等方面存在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同时,对供销系统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低价变卖等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在成果巩固阶段,全市各级供销社要狠抓整改落实,并以推进清廉供销建设为主抓手,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出的风险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等,组织工作专班,加强调查研究,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廉洁高效。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通过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推动供销系统一把手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管理处置等重点人员、重点领域监督监管制度建设,一体推进供销系统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筑牢“不想腐”的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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