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办得好不好有什么标准?近日,温州市教育局发布《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试行)》,创新提出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涉及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9个、考察要点若干条,以推进集团校总校与成员校之间更加均衡发展。
根据《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试行)》,一级指标包含文化管理融合度、优质资源共享度、教师队伍成长度、教育质量提升度、师生社会满意度、办学特色发展度等,二级指标涵盖办学理念融合、机制制度保障、规划制定执行、党团工会联建、组织管理融合、课程共建共享、师资力量共享、教研科研联动、设备设施共享、干部队伍成长、教师队伍成长、办学水平提升、学生素质提升、学生学业增值、学生满意度、教师满意度、社会满意度、学校特色发展、集团办学辐射等19项。以学生学业增值这一项为例,市教育局将重点考察集团整体学业水平提升;集团学生学业成绩两级分化缩小,集团校内部校际差异缩小;各成员校学业水平整体提升,有明显进步;各成员校后进生转化有成效等情况。
“试行标准的目的有三,一是发挥评估标准的导向性,引导集团学校树立正确的、全面的集团化办学质量观,有效破除管理、师资、课程等制约校际融通的关键要素;二是发挥评估标准的诊断性,让集团学校一一对照标准,寻找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查漏补缺,不断地修正、完善集团化办学工作,全面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三是发挥标准的评价功能,通过对成员校办学质量的评估,来检验集团化办学实际成效。”市教育局有关人员说,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今年开始执行,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过程性评估一年一次,终结性评估三年一次,过程性评估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尽量与学校年度发展性评估整合实施,终结性评估由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市教育局负责评估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各成员校评估结果的平均成绩为该教育集团的最终成绩,“我们希望通过标准的试行,让集团校内部师资流动起来、资源共享起来,让总校与成员校实现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目前,温州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覆盖面已超过80%,其中,公办初中集团化办学覆盖面达到90%,已成立温州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温州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教育集团、温州市绣山中学教育集团、温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温州市籀园小学教育集团、龙湾区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温州育英学校教育集团、瓯海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等知名教育集团。
温州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今年开始执行,涉及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9个、考察要点若干条。目前,集团化办学覆盖面超过80%,其中,公办初中集团化办学覆盖面达到90%,已成立的教育集团包括:温州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温州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教育集团、温州市绣山中学教育集团、温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温州市籀园小学教育集团、龙湾区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温州育英学校教育集团、瓯海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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