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6日)上午,“乐清市农村宅基地仲裁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与“乐清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合署办公,下设农村承包地仲裁庭、农村宅基地仲裁庭,日常工作由仲裁办承担。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个宅基地仲裁委员会。
乐清市农村承包地纠纷仲裁工作成效显著,曾两次获得全国承包地仲裁工作先进集体。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明确要求对农村宅基地纠纷仲裁管理依法履职。
为健全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纠纷调处机制,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两年来,乐清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纠纷仲裁工作体制机制,在市级部门指导下,率先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方案,搭建农村宅基地仲裁机构框架,制定农村宅基地调解工作流程等试行制度并建立农村宅基地仲裁配套制度,试行开展农村宅基地仲裁。
据了解,乐清市农村宅基地仲裁委员会以坚持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原则,对宅基地使用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出租、宅基地担保、抵押等纠纷,依法依规办理仲裁,促进农村宅基地分配公平,保障农民宅基地使用、流转等合法权益。
下一步,该市将建立健全仲裁工作机制、仲裁配套制度以及仲裁工作流程,化解宅基地矛盾纠纷及探索队伍建设新方法新模式,提高农村宅基地仲裁实效和农户满意度,为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协助乐清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县域实践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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