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的陈女士网购了双鞋子,没想到马上就接到诈骗电话。想到肯定是电商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气愤之下,陈女士立刻打电话投诉。
陈女士网购鞋子的店家,正是永嘉县一家知名鞋企。当事企业也很困扰,几天之内接到了1050条投诉。来投诉的客户都反映,只要在他们这里购买了物品,马上就会接到诈骗电话。
到底是哪个环节疏忽,泄露了客户信息?公司内部也开始追踪蛛丝马迹,展开调查……
近日,该案一审宣判,涉案的孔某、杨某、徐某、王某等四人均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十个月、三年八个月、二年十个月和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4万至6.2万元。
撬开企业铁门偷偷植入木马
短短几天,就接到了1050条投诉信息,这让该鞋企仓储部经理周某惊讶不已。
通过公司内部排查,他们发现,快递面单上的打印数据流有人为截取的痕迹,有人潜入公司仓储部,在仓储部两台打印快递面单的电脑内植入了木马程序。
根据植入时间,该公司排查了内部视频监控,发现当年6月2日凌晨2时,有两名陌生男子撬开公司的铁皮门,潜入一楼仓储部内,对电脑植入了木马,得手后翻墙离开。
经过进一步锁定,潜入该公司的两名男子杨某、徐某被抓获归案。
“中间商”非法收购快递面单
据杨某、徐某交代,这快递面单,“市价”可不便宜。因为包含了公民个人信息,一张快递面单在一些特殊渠道收购价为3元~3.5元,转手后可以卖4元~4.5元。
去年3月,经常在QQ群里买卖快递面单信息的孔某,通过QQ认识了杨某。原来,孔某发现,从特殊渠道能收购到的快递面单越来越少了,货源短缺的他,想搞到快递面单的一手货源。而杨某当时正在温州瓯海娄桥工业区内一公司做打包鞋子的工作,正好有这个便利。
两人一拍即合。
与孔某达成合作后,杨某在工作中偷拍快递面单,再把拍到的面单传到网盘,分享给孔某获利。
一个月后,杨某辞职,开始“专职”收购快递面单,他经常在快递员QQ群里发送收快递面单的广告,以1元/张的价格收购,再转卖给孔某。
之后,为了窃取更多的快递面单,他找到了精通木马程序的王某。
2022年5月开始,孔某与杨某商量后决定,由王某提供可窃取电脑上信息的木马程序,而杨某负责去鞋企仓库安装木马程序,信息贩卖后的违法所得,由孔某与杨某五五分成,孔某再与王某分成。
查获非法获取信息8万余条
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杨某还找来很多小年轻来帮他“踩点”,刚满18周岁的徐某就是其中之一。
短短几个月,这伙人几乎把温州多数鞋企和日用品企业的发货仓库全部踩了点,寻找容易下手的机会。
当年5月,杨某和徐某等人开始行动,由杨某负责潜入各家仓储仓库安装木马程序,徐某等人在外“望风”。
经查,2022年3月至4月间,孔某从杨某等人处购买快递面单,再加价贩卖给他人牟利,孔某违法所得共计12万余元。案发时,在杨某的百度网盘内,查获公民个人信息8万余条。案发后,徐某退出违法所得10000元。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孔某、杨某、王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