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7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张苗 通讯员 孙美燕 徐尤佳 赵颖)12月25日,历经两年之久的《中医药法》终于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中医药在中国已经存在了几千年,而这是国家层面第一次为它立法,对于中医药行业以及看病的老百姓来说,它会带来什么改变?
钱江晚报记者特地请来了在杭的中医专家,给大家解读这部对于中医药来说意义重大的法规。
中药
自制制剂将越来越普遍
首先来说说这部法律对于中药的影响。
杭州市中医院中医妇科副主任、主任中医师赵宏利告诉钱报记者,在杭州市中医院,有很多响当当的明星药,比如调理大姨妈的复方血见愁合剂、治疗盆腔炎性疾病后遗症提高受孕能力的化瘀解毒洗剂、化痰止咳的蝉贝合剂、跌打损伤药复方透海散、消肿拔毒的三黄软膏等等。类似这样的医院自制制剂,市中医院就有41种,有的已经坚持生产了30多年,属于有多年验证、疗效和安全性都很好的传统制剂。
《中医药法》提出:“国家鼓励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具体来说,就是这些中药制剂原先需要经过“注册”,而现在,通过相关药品管理部门“备案”就可以了。“医疗机构的有效经验方,能更方便制成中成药,让百姓受益。”赵宏利说,“病人们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对于病人们来说,能实实在在看到的改变,就是可以用到越来越多像市中医院那样便宜又好用的自制制剂。
医生
确定民间带徒的合法性
再来说说对于医生的影响。
《中医药法》提出:“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简单来说,根据《中医药法》,今后成为中医医师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医药院校培养的学生,二是规范师带徒的人员和确有医术专长的人员。
“《中医药法》在传承上非常重视,过去民间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有的不是很规范,现在通过法律的形式进一步规范起来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医科副主任曲凡告诉钱报记者,从法律层面肯定中医师带徒的人才培养模式,确定其合法性,基层中医医药服务能力会得到加强。
但这样的规定可并不是给“张悟本”这样的“忽悠大师”开绿灯,随着中医药法出台,规范中医养生保健行为有法可依。根据《中医药法》,我国将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中医诊所和中医医师非法执业、医疗机构违法炮制中药饮片、违法配制中药制剂、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中医药服务
鼓励开办中医诊所
“在《中医药法》的总则当中,有这样一段话‘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处长、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教授张翼宙告诉钱报记者:“比如中医的慢性病调理就比西医好,西医的急诊、手术比中医强,中西医各有长处,可以互相补充。”张翼宙说。《中医药法》强调在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当中设置中医药科,在她看来,对于慢性病人们来说这是一个利好消息。
张翼宙举了一个例子,“2010年的时候,我们学校组织博士团到浙江的一个县里义诊,那个县里没有中医院,只有一个中医门诊部,平时病人也不多,但并不代表老百姓没有看中医的需求。”
那次的义诊当中,当地病人们来了一拨又一拨,一天时间里开的处方,就把中医门诊部里的中药都配完了。
除此之外,《中医药法》一方面鼓励开办中医诊所,另一方面也在规范相关的条件与职责,“这样健康有序的发展,对老百姓看病、用药来说能提供很大的保护和便利。”张翼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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