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批复《浙江省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建设总体方案》。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发〈2016〉 18号)以来,首个投融资领域改革创新全国试点。除了《方案》的具体内容,省发改委还对此作出权威解读,看看将给浙江带来怎样的发展机遇和利好?
国家发改委批复文件中指出,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是投资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继续做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具有重要的实践支撑作用,对全国各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投资便利化、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和扩大有效投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要求浙江在试点建设中处理好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制度设计和基层首创等三大关系,精心指导湖州、嘉兴等地先行先试,重点探索、及时总结、灵活优化、逐步推广,确保试点有序稳妥推进。
浙江为什么试点
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建设,是一项具有撬动性、联动性、基础性的重大改革,将极大推动企业眼睛盯着“市场”而不是“市长”,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统一。
对继续做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具有重要的实践支撑作用,对全国各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投资便利化、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和扩大有效投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为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再谋浙江新篇,争取为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
浙江凭什么试点
浙江具备扎实的工作基础、强烈的试点意愿和良好的示范效应。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投融资领域多项改革全国先行,投资项目信息化管理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尤其是今年以来,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投资审批事项简化优化和标准化,积极探索施工图联审、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消防设计承诺制等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创新,对全国有较大的示范效应。
浙江试点目标:“十个最”
浙江试点在进度上如何安排
浙江省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建设要在明年完成,具体分两步走:
第一步:今年年底前
初步建立功能强大、系统集成、使用便捷的省市县纵向一体化、横向协同化的2.0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实现实质性突破。
第二步:2018年底前
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创新投融资机制、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打造投资项目管理最优、监管最强、融资最畅、效率最高、环境最好的省份,全面完成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各项任务。
浙江试点的新尝试和探索
以在线平台一体化和大数据共享支撑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实现2.0版在线平台全省全覆盖,同时加强与投资项目相关系统的整合,加强对全省投资项目的数字化、精准化、系统化管理,实现投资项目一口受理、在线办理、全流程服务、全方位监管。
以“加减乘除”四条路径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
做加法
大力推进项目审批集成式优化。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流程集成优化,建立“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集成服务”的工作机制,实现审批流程内部化、并联化、协同化。探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发改委“一窗受理”制度,加快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及监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做减法
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和材料。进一步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简化审查内容,推行网上电子化备案,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删减重复提交、互为前置、变相设置的各部门、各层级项目审批所需提交材料。
做乘法
以数据跑路代替企业跑腿。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优势,实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检验的信息、不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最大限度提高审批办事效率。
做除法
破除制约投资项目审批障碍。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动湖州市、桐庐县等有条件、有基础的市、县(市、区)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要求,积极探索、有序推进。已开展“不再审批”试点的舟山群岛新区、绍兴市柯桥区、海宁市、嘉善县,也要进一步深化承诺制改革试点。加快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破旧立新”。
以调整优化技术类审查主体发挥市场作用和转变政府角色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改革,推进政府与中介机构脱钩改革,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加快培育具有多种资质的综合性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联合体。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建立行政审批中介网上竞价平台。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投资项目领域建立红黑名单,将投资项目领域的守信或失信主体纳入公共信用监管体系。
以实施“投资新政”为突破口,强化投资领域制度供给
加快推进实施“投资新政”,强化省级层面要素统筹能力,集中要素资源,加快谋划实施一批对经济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特大项目。
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探索建立“事前定标准、事后管达标、亩产论英雄”的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制度。
以创新融资机制为手段,畅通项目融资渠道
通过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加快推进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将浙江打造项目融资渠道最畅通、社会资本最活跃的省份。
如何通过试点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浙江将深入推进融资机制创新,努力畅通项目融资渠道,激发社会资本活力。
推广PPP模式
在传统基础设施、社会服务领域,逐步增加使用PPP模式比例。完善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运作机制,吸收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等进入省级母基金,探索建立PPP基金。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积极推动八大万亿产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鼓励省内国有企业以上市资源为目标开展并购重组,大力拓展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券融资。
加快推进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整合省属国有企业持有的证券、银行等金融牌照,为重大建设项目探索融资渠道。充实省属国有企业资本实力,组建若干千亿级专业化融资平台。
深化地方金融改革试点
深入推进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宁波市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金融专项改革建设,加快建设浙江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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