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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资金、挪用补助款……丽水通报4起典型问题
2017年11月28日 21:09:04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王璐怡

  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王璐怡)坚决斩断伸向扶贫“奶酪”的黑手。近日,丽水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涉及冒领资金、挪用骗取补助款等,具体问题如下:

  遂昌县新路湾镇蕉川村原党支部书记张仓松冒用他人名义领取农民异地转移整村搬迁农户奖励资金问题。2017年1月,在蕉川村岭后自然村整村搬迁奖励资金发放过程中,张仓松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非蕉川村岭后自然村人的梁某某、翁某某列入发放清单,并以该两人名义领取奖励资金2.1万元,用作其它用途。张仓松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8月,张仓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违规款项已退回。

  缙云县新建镇新建村党支部副书记朱建桂骗取危旧房补助款问题。2014年8月,朱建桂利用担任新建村党支部副书记的职务便利,明知自己不符合申报危旧房补助的条件,仍以妻子胡某某的名义进行申报,骗取危旧房补助款共计0.75万元。2017年8月,朱建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违规款项已退回。

  松阳县裕溪乡内陈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兴文等人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7年3月至4月,陈兴文在本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畲家乐)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期间,与他人将其它项目购买办公桌柜的票据列入项目进行审价,挤占挪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7.581万元。2017年10月,陈兴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和县石塘镇大源口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廖平挪用危旧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4 年,吴廖平在担任石塘镇大源口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本村村民危旧房改造补助款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月,吴廖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违规款项已退回。

标签: 补助;党支部书记;骗取;危旧房改造;危旧房补助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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