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结合“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强化责任、精心安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做好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和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扎实做好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去产能企业困难职工等的帮扶救助工作,及时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救灾资金和冬春救助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做好城乡孤老孤儿、空巢老人、流落街头生活无着人员等的帮扶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实现就业,帮助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享受扶持政策、找到就业机会。深入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精心安排好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做好节日期间的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农副产品的生产供应,执行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菜篮子”市、县(市、区)长负责制,确保市场平稳供应。加强物价监管,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做好煤电油气运的协调保障,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确保水电油气等的正常供应。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做好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工作,加大网上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加大农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加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预防工作,做好流感、H7N9等各种疫情的监测防控、医疗急救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走访慰问、开展扶贫、走亲访友等时机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精心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活动,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力度,努力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播影视节目和文艺精品,精心策划网上文化活动,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强化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的监管,坚决查处带有低俗内容的网络视听节目,大力整治网络虚假新闻,创造良好文化环境。加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力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坚决查处旅游消费突出问题。积极倡导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方式,积极倡导节俭文明节日文化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三、高质量做好春运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春运工作组织协调,切实安排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春运工作各项任务,确保群众走得了、走得好。精准调度运力,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加强客流监测和信息发布,合理调配运力资源,增强运力保障,进一步提高春运服务质量,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能力。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继续为学生、务工人员提供团体票预订等服务。加强交通疏导管控,落实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强化春运安全工作,抓好交通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严格落实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防范措施,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严防死守安全生产。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抓好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渔业船舶、矿山、油气管道、燃气、用电、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冶金、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危房专项排查整治,强化人员集聚区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老旧住宅、出租房屋等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寄递物流领域的安全规范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
五、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防范和化解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纠纷、医疗纠纷、非法集资、转业安置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制假售假、传销以及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黑恶势力力度。加强公交地铁、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严防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我省“36条办法”的规定,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严禁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问责,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震慑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坚决查处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各地要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和节庆演出,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妇女等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关心关爱坚守在工作一线的干部职工,切实安排保障好他们的生活。
七、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报告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健全完善值守应急协调机制,细化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落实备勤力量,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对懒作为、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公安、消防、医院、银行、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保证服务质量。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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