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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结构 扩融资 降风险 增动力 浙江省属国企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
2018年01月10日 05:39:42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金梁

  浙江在线1月10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金梁) 近日,杭钢集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名称变更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这意味着,我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已全面完成,为下一步混改、资产证券化、授权经营体制等一系列改革创造了前置条件。

  公司制改制,就是把原来按《企业法》注册的国有企业,改为按照《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注册,这一做法被视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第一步。经过多年改革,我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逾90%,但由于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国有企业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以杭钢集团为例,近年来加速去产能转型升级,陆续完成水、电、气等社会职能的移交,杭钢半山钢铁基地关停后完成职工分流安置,解决了上百个历史遗留问题等,为企业改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国企公司制改制不是简单地由“某某厂”“某某集团”变为“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更要在运行机制上作出改变。去年5月,巨化集团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巨化集团公司”变更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制改革使企业经营主体发生了变化,企业制是不完整的市场主体,而公司制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如董事会、监事会等,从制度体系进行重构。”巨化集团相关负责人说,改制有助于企业引进增量要素,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注册资本金,扩大投融资能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增强企业发展动力,为下一步的改革创新、开放发展注入活力。

  省国资委表示,国企公司制改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有利于破除国企体制机制弊端,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制将更加明确企业的股权关系、规范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建设、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接下来,浙江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促进企业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

标签: 国有企业;改制;集团;法人治理结构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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