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又有不少大家关心的民生实事即将落地。
养老——
新建养老机构床位2万张
建成300个全托养老服务中心
目前我国老龄化水平处于加速期。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030.62万人,占全省人口的20.96%。
过去一年,面对养老需求的不断增加,我省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优化运营机制。去年新增社会养老床位33050张,目前共有养老机构床位38万余张,养老机构2286家,其中公建民营216家。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6万个,已基本覆盖城乡社区。开展养老质量建设专项行动,484家养老院整治效果明显。
会上记者了解到,2018年我省民政部门将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从有到好”、“从好到优”,继续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
全省将新建养老机构床位2万张以上,同时调整敬老院规划布局,明确公办机构保基本、兜底线;建成300个具有日托、全托、康复护理等功能的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助餐服务覆盖一半以上城乡社区;推进机构社会化运营,公建民营占比不低于35%。此外,全省将进一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县(市、区)工作覆盖面达到95%以上。
儿童福利——
加快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
关注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
据省民政厅统计,2016年,浙江省低保家庭中有6-16周岁儿童的近5.2万户。为改善困境儿童生活,去年我省全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共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2.7亿元。去年在农村,浙江建立起留守关爱保护体系,将前期摸排出的“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和“无人监护”15796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景宁为山区留守儿童推出“多彩周日”系列公益活动。拍友 李肃人 摄
2018年,针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全省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拓展“明日计划”,逐步将社会散居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强化儿童家庭支持力度,加强对残疾儿童的保障和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
去年,省民政厅与省妇联组织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开展留守儿童大病保险项目,惠及2万名留守儿童;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联合阿里巴巴公益共同发起低保家庭儿童关爱公益项目“焕新乐园”,2017年完成为全省1000户低保家庭儿童打造梦想家园的计划。今年,这两项公益行动将会继续覆盖更多有需求的困境儿童。
社会救助——
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关注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
去年12月1日,新修订的《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正式实施,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作了进一步界定和原则性规定。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在册城乡低保对象82.3万人,29.3万残疾人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全省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分别为739元、730元,比2016年分别提高9%、16%。全年补助资金合计支出约40亿元。
除低保人群外,我省去年安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资金0.71亿元,医疗救助困难群众支出14.66亿元,临时救助补助1.97亿元,努力实现“应救尽救”。
2018年,我省将进一步落实“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求,持续稳定低保占比全省在1.6%以上,26县在2.8%以上,力争完成低保边缘家庭与低保家庭1:1认定工作。此外,将推进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进一步加大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
社会治理——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
去年,是我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年。我省“村规民约在浙江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被评为2017年中国十大社会治理创新奖,8个单位入选全国首批农村幸福社区,平湖市等3个县(市)被确认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吴兴区被列入首批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
余杭入选全国首批农村幸福社区,图为余杭小古城村。资料图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18年,我省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居民参与、服务供给、文化引领、依法办事、纠纷化解等。丰富社区协商内涵,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体系,推行“村民说事”,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据了解,我省还将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现代慈善事业,大力培养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员,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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