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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18年02月09日 04:29:06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省财政厅

  二、2018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遵循预算法,按照“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和“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防范财税运行风险,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2018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

  1.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积极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助推经济转型升级。落实深化增值税等税制改革,进一步释放营改增政策红利,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进度,发挥其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自2018年1月1日起,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2.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财政支农投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12188”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支持浙江渔场修复振兴,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加大对防洪水、保供水等重大水利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开展“3030”新农人行动计划和省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深化“31066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支持村组织运转,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3.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扶贫开发支持力度,促进统筹协调发展。加大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和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补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增加大气污染治理经费投入,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支持开展全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继续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支持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异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扶贫、教育扶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培育壮大加快发展地区村级集体经济。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支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进一步推进光伏小康工程试点,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

  4.完善教科文投入机制,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两个高水平”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的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推动各地逐步建立符合当地特点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继续实施重点县建设。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高校拨款制度,继续支持我省“双一流”高校建设。支持西湖大学建设和发展,支持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来我省合作办学。进一步研究完善高校贫困学生助学政策。优化科技经费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健全技术创新引导支持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支持之江实验室和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支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及薄弱乡村“十百千”工程建设,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支持农村文化礼堂、之江文化中心、浙江自然博物园建设。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

  5.健全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增加基本民生保障投入。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支持健康浙江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继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增加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元,达到510元。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继续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元,达到55元。进一步健全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筹措和分担机制。厘清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双下沉、两提升”工作,支持医疗集团、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医疗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提升医疗资源配置效率。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落实。研究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促进机制。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省

  (1)收入预算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206.8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0%;加上转移性收入1876.75亿元,收入合计8083.55亿元。

  (2)支出预算

  安排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50.0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按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属于预算调整事项,因此,年初预算时,需先调减上年执行数中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增长6.5%;加上转移性支出533.55亿元,支出合计8083.55亿元。

  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1)收入预算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82.3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改革在杭金融企业财政管理体制,省级在杭州范围内金融企业地方财政收入下放杭州市,相应调整省级收入)增长5.0%;加上转移性收入2498.02亿元,收入合计2780.32亿元。

  (2)支出预算

  安排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0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5.0%;加上转移性支出2272.32亿元,支出合计2780.32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95.6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93.9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达到64.8%。

  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631.5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9.7%;加上转移性收入293.69亿元,收入合计4925.2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32.2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下降27.7%,收支下降,主要是2018年土地出让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预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下降;加上转移性支出493.05亿元,支出合计4925.25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3.0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3.4%,收入下降,主要是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按规定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161.83亿元,收入合计204.8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3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8.8%;加上转移性支出187.81亿元,支出合计204.84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省

  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65.86亿元,增长0.5%;加上转移性收入8.17亿元,收入合计74.0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8.98亿元,增长32.1%,增加较多,主要是省级加大对机场、铁路等建设投入;加上转移性支出25.05亿元,支出合计74.03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32.58亿元,增长17.7%,增长较快,主要是国有独资企业的收益收取比例比上年提高,以及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收入增长等;加上转移性收入2.78亿元,收入合计35.3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3.23亿元,增长90.4%,增加较多,主要是加大对机场、铁路等建设投入;加上转移性支出12.13亿元,支出合计35.36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421.43亿元,下降2.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75.80亿元,增长7.9%。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预期145.63亿元。

  2.省级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269.99亿元,增长10.1%,增长较快,主要是多数部属机关事业单位预计在2018年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99.22亿元,增长36.8%,增加较多,主要是省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加大对基金缺口市县调剂力度,以及多数部属机关事业单位预计在2018年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预期70.77亿元。

  (七)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

  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暂按财政部下达的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10488.40亿元控制。根据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和债券到期情况,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6.72亿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8.43亿元。各地按期落实偿还计划,一般债务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务由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有稳定的偿还来源。新增债务限额待全国人代会通过并经国务院下达后,依法编制调整预算(草案)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标签: 财政预算;预算草案;财政;收支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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