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民同志逝世
2018年05月16日 06:41:45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5月16日讯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原浙江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省物资局局长、党组书记胡晓民同志(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8年5月2日凌晨1时9分在杭州逝世,享年98岁。
胡晓民同志(曾用名胡广玲、胡全忠),1920年11月出生,山东齐河人,1940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长清县八区区委组织干事,太西地委党校学员、宣传委员,太西地区工人抗日救国会组织部长、主任,长清县抗联主任、县委民运部长、县委委员,平阴县抗联委员、七区区委书记,宁阳县七区区委书记,冀鲁豫区党委整党工作团工作组长,鲁中南七地委民运部秘书,南下纵队鲁中南支队五大队五中队支部委员,浙江省建德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书记,东阳县委书记,金华地委财贸部副部长、部长、地委委员、常委、副专员,浙江省物资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浙江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省物资局局长、党组书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1992年12月离职休养。2009年9月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
标签:
浙江省;物资局;主任;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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