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食物对膳食摄入碘的贡献率
浙江在线5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苗 通讯员 任少凡)因为甲状腺问题多发,不少居民把碘盐摄入改为无碘盐。在昨日“防治碘缺乏病日”来临之际,浙江省疾控中心通报了浙江人的碘营养水平检测情况。专家认为,我省外环境水碘中位数为2.1μg/L(水碘在10μg/L以下为碘缺乏地区),不存在高水碘地区,属于自然环境缺碘地区,因此居民碘营养70%以上最好还是靠碘盐来补充;且碘盐与甲状腺的发病相关无直接证据,一旦碘营养不足,会导致更多甲状腺问题。
发布会上,对孕妇的碘营养发出警示,评估我省孕妇群体总体处于碘营养水平不足的状况之中。
据悉,至2017年,全省碘盐覆盖率已从1995年的50%上升到85.4%;8~10岁学生尿碘中位数从128μg/L上升到176μg/L;8~10岁学生甲状腺肿大从14%下降到4.8%。
2017年最新的监测结果显示,我省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为176μg/L,处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碘适宜水平区间(100~199μg/L)。
但全省孕妇尿碘中位数仅为126μg/L,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推荐适宜量(150~249μg/L)的下限。提示作为碘缺乏病防治的重点人群孕妇面临碘营养水平不足的风险。
为什么孕妇会普遍存在碘营养水平不足?这是因为在激素水平的作用下,孕妇们需要更多的碘元素提供自身以及宝宝的需要,因此更需要碘的补充。当孕妇缺碘时,危害的不仅仅是大人,造成神经系统问题、甲状腺肿疾病等,更严重的是会对孩子产生影响,比如流产、胎儿神经系统发育问题等。
对孕妇来说,除了坚持食用碘盐外,专家建议,还可以适当吃一些海带和紫菜等海产品来补充碘营养。
2012年,国家出台了《食用盐碘含量》国家新标准(GB26878—2011),将食用盐碘含量35mg/kg调整为20mg/kg、25mg/kg、30mg/kg三个标准,结合我省近年监测数据,人群尿碘总体水平,考虑我省居民食物来源多元化因素,确定我省食用盐碘含量为25mg/kg的新标准。
浙江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说,针对当前我省孕妇可能存在的碘缺乏风险,2017年8月29日,省卫计委联合省经信委、省食药局、省盐业公司等部门联合召开了我省孕妇专用盐浓度选定的专家论证会,来自地方病、妇产科、营养、疾控、盐业等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据国内、国际有关标准论证后形成专家意见,建议把我省的孕妇专用碘盐浓度确定为30mg/kg。目前,省经信委已组织有条件的食盐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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