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25日的一篇报道说:宝鸡高新三小在官微开网店卖文具,此事引起热议。学校称微店不盈利还给家长提供方便,也让孩子得到锻炼。但教育部门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从事商业活动。对此,家长们意见不一。这事你怎么看?
这事要从两方面看。用升学竞争的要求来衡量,即使学生从经营微店中得到锻炼,开微店要占用学习时间,会影响学习成绩,当然禁了好。这里隐含了一个前提:开微店不是学习;开微店当中所学到的东西在小升初选拔中用不上。若是从学生将来的人生需求出发,从生活教育、人格教育的角度看,则相反:开微店可以是学习活动;或者说,完全可以将它完善提升成为学习活动、教育活动。
商业行为或者说经济行为,从本质上说,是人与人的交际行为,是社会交往行为,其中包含了谈判(语言)能力、利益关系、规则意识等,都是需要学习才能掌握的能力。
如果是班级或小组集体开店经营,还涉及到参与者个人的权利、责任、义务,在经营活动中可以学习如何处理这些关系。开微店要选择经营项目,卖什么商品,需要搞市场调查;合作者之间如何分工,这个过程中会有个性的冲突与协调,观点的碰撞与妥协,这个实践过程其实是人格的平衡、完善过程。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与人之间矛盾,都跟当事人缺乏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有关,与其不知自身权利边界而过度主张权利有关;许多冲突背后都有人格缺陷在暗中起作用。如果人们在青少年时期就有所学习、有所体验,很多矛盾都不会发生,很多成本(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就可以减少。少一些纷争和冲突,社会安宁和个人幸福不就增加一分吗?如果教育的终极目的不是这个,又是什么?
教育观念的转变不容易;观念即使转变了,实行起来更难。如果开一个微店要包含这些教育目的,要一一实践、实现,师资力量是基本保证。按照目前的师生数量比,教师肯定不够。要增加教师人数,就要增加教育投入,即增加教育经费。
教师要能够指导帮助学生开微店,或者其他实践活动,需要多方面的知识,如果超出了师范教育的传统课程范围,师范教育内容就需要调整、扩容,这又是一项牵涉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就需要至少从教育部这个层面开始转变教育理念,转变教育运行机制。
微店不是实体店,它不占地方,不需要租房;但是,因为它与目前的教育运行机制不兼容,校园再大,都容不下一家微店。通过微店这个微观角度,可以看到教育症结在哪里,教育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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