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建设清廉浙江的决定,强调要推动清廉文化融入我省“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省纪委把“社会共建大促进”作为正风肃纪反腐“八大行动”之一,对“大力推进清廉文化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作为文化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清廉文化建设是清廉浙江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清廉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全过程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不应该有盲区、留空白,而要全覆盖、全过程、全浸润地予以推进。
覆盖全社会。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是清廉浙江建设的主力军,但他们来源于社会、活动于社会、生活于社会,时时受到社会环境影响。如果社会风气污浊,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见怪不怪或者对反腐斗争没有信心,宽容甚至纵容腐败,腐败分子就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如果社会风气清朗,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清廉浙江建设,争当正风反腐的“监督员”,愿监督、敢监督、会监督,就能汇成“汪洋大海”、汇聚磅礴力量。因此,清廉文化建设不仅要突出“关键少数”,还要覆盖广大群众,营造清朗正气的社会生态。
要大力推进清廉文化横向辐射至党政军民学,纵向延伸至市县乡(街)村(居)直至千家万户。比如,通过针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加强行业清廉教育,进一步将清廉的价值导向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行业规范之中等等,使廉洁诚信、公正法治等观念成为民众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清廉浙江建设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形成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合力、全民共推的态势和全省共建的良好局面。
融入全过程。清廉文化建设既要融入“五位一体”建设的全过程,又要融入每个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发展的全过程。清廉文化教育应贯穿每个人的一生。
要重视家庭教育。父母对子女既要言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又要身教,清廉修身、清廉齐家,遵纪守法、艰苦朴素、清廉自守。让孩子从小就受到融入日常生活的德育教育,在明德有礼、清廉守法、人格塑造上打下良好基础。
要扎根学校教育。学生时期,是一个人心智成长、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树立理想信念、传导清廉观念、塑造良好道德和健全人格方面的作用。可以因地制宜组织编写清廉浙江地方教材和乡土教材,尽快在学校教育中植入清廉文化的内容,并将其贯穿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各个阶段。丹麦、瑞典、芬兰、挪威等北欧国家和新加坡、韩国等亚洲国家在学校课程中设置了反腐败的教育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要普及社会教育。要面向全社会开展针对性的清廉文化教育,把培育清廉价值理念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普及清廉文化知识。特别是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清廉教育更应该贯穿其入党、工作、调动或提任直至离退休后的全过程。
推进全浸润。全浸润原指农产品、食品、中药材加工领域,使添加液体被物料吸收的一种技术工艺。后来人们形象地把区别于传统灌输式和填鸭式教学的教育模式,命名为“浸润式”教育。顾名思义,全浸润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就是要通过常态化、立体化、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社会成员受到清廉文化的浸染滋润、熏陶渗透,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清廉文化充分发挥教育教化、正心正行、成风成俗的作用。
在时间上常态化。把清廉文化宣传教育融入常态化制度化的“两学一做”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来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而且要用来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和服务群众。要使全体社会成员时时接受清廉文化的宣传教育,并以其所包含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准则等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在全社会营造学廉知廉、尊廉倡廉、助廉督廉的浓厚氛围。
在空间上立体化。全方位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真正让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报刊上图文并茂,广播里有声互动,电视和“两微一端”中十八般武艺全用上,城市大街小巷、农村文化礼堂和企业、学校内外都有清廉文化宣传栏,让人们随时随地耳濡目染。
在手段上多样化。要在解决宣传教育方法单一、形式呆板的问题上下功夫。坚持行之有效的讨论研学、培训辅学、报告导学等形式,创新探索互动交流、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可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清廉文化融入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广场文化等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之中。通过全方位全天候、多形式浸润式推进清廉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清廉文化的引领力、传播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作者单位: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经信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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