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政经新闻 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的决定
2018年12月12日 06:49:21 来源: 浙江在线

  (2018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标签: 浙江省;台州市;会议;村落;条例;审议;批准;施行 责任编辑: 吴盈秋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