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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日新月异,管理也应有法可依
2019年03月04日 06:46:01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评论员 张炳剑

  据本报报道,新版《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起正式实施,跟以往相比,今后坐地铁多了很多“规矩”以及处罚标准。

  新版《条例》之所以颁布,与杭州进入地铁时代不无关系。目前,杭州已建成地铁1号线、2号线、4号线一期,并成网运营,日均客流已超过150万人次。线路越来越多,客流量越来越大,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保障运营安全,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便显得尤为重要。

  这次新版《条例》有许多创新的地方,比如规定运营单位有提供移动支付进出站设施的义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将“移动支付”的便捷方式予以制度化,为全国首创。除了对运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规定外,对乘客的行为规范也做了详尽的规定和说明。

  在针对影响运营安全的行为方面,《条例》列举了六类常见的不文明行为,比如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者安全装置等;在影响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方面,其列出了四大类常见的不文明行为,比如在车站或者列车内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在车站或者列车内躺卧、乞讨、卖艺及列车内歌舞表演等。同时,针对此类不文明行为,《条例》也给出了具体的处罚金额和措施。比如,如果有人做出了影响运营安全方面的行为,那么将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罚款;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条例》针对乘客诸多的不文明行为规定如此之详细,折射的正是当前地铁运营所面临的最大的现实问题,即乘客的素质无法跟上地铁的建设速度。城市日新月异,交通越来越快捷,但许多市民的思想观念、行为举止却似乎还停留在农耕时代,始终不能摒弃过去那些不文明的陋习。《条例》里所列举的诸多不文明行为,在地铁运营中的确是时有发生,并且不是个别城市的个别问题,而几乎是拥有地铁的城市都存在的普遍问题。

  从这个角度说,《条例》的出台,将更有助于运营单位的管理工作,使其在向这类不文明行为“宣战”时有法可依,底气更足。地铁时代需要文明相随,但文明的建立仅靠管制是不够的,市民自身素养的提升才是关键。只有每个人都做好自己,乘车时有序,上车后守礼,然后善意提醒别人,形成良性互动,这样做的人多了,坚持的时间久了,文明才可能出现。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杭州新版《条例》的出台,目的显然不只是为了管理、为了处罚,而更像是提出了一种警示、提供了一种参照,将这些不文明行为一一列举,正式提醒乘坐地铁的市民,要时刻观照自己的行为,在自己的意识里安上一条弦,不断提高自律意识,以公共规则和道德标准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而这也是现代公民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

标签: 地铁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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