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舟山4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杨贡江)我省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经省委、省政府批准,4月10日,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动员会在舟山召开。至此,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完成进驻嘉兴市、绍兴市和舟山市三地。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此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效果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重点盯住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江经济带曝光和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整改处置情况;重点督察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与推进情况。
“这次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是切实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质效的有力举措。”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督察组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重点,把此次督察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嘉兴市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嘉兴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强力指导,是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抓手。对省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明确要求抓整改、压实责任抓整改、以点带面抓整改,推动嘉兴生态文明建设再上台阶。
绍兴市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把督察迎检作为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评卷打分和全面问诊。要全力配合督察工作,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条件保障、督察整改等各项工作,确保省督察组听到真话、察到实情、督到关键处。
舟山市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以此次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把问题找出来、切实解决好,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全面抓好生态环境建设,走出一条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据了解,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15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向社会公开督察的有关安排及督察组联系方式,受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浙江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舟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浙江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3-82159709,专门邮政信箱:嘉兴市1007号专用邮政信箱。
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5-85139530,专门邮政信箱:绍兴邮政A002信箱。
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80-2036010,专门邮政信箱:舟山市A008号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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