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吕玥 通讯员 颜新文 徐星)巡视整改是政治巡视的“后半篇文章”,直接决定着政治巡视的实际效果。眼下,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正在整改阶段。从本轮巡视整改的细节中可以看到,近年来,我省探索实施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参加巡视反馈,省纪委省监委监督检查室和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人参加巡视反馈,巡视发现问题线索集中交办,巡视整改约谈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打出了一套有声势、见实效的巡视整改“组合拳”。
近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还专门印发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突出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合力,为发挥巡视整改长久效应提供坚强制度保障。这一系列“组合拳”背后到底有何深意?记者采访了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
组长参与巡视反馈——
压实主体责任
5月9日上午,湖州市政协原主席吴水霖受贿一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很多人并不知道,在省委巡视组向湖州市反馈巡视情况当天,吴水霖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省纪委省监委依法留置。
“一退休就被查,反馈会当天就被留置,这是巡视反馈‘长牙带电’的生动信号。”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不过对被巡视地区(单位)而言,压力不仅仅来自于此。在十四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反馈中,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就分别参加对丽水市和湖州市的巡视反馈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与巡视反馈,进一步亮明了驰而不息压紧压实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的鲜明态度。
“整改不落实就是对人民不负责,在巡视整改上持续发力,首先要把整改责任明确好、落实好。”省委巡视办负责人表示,巡视整改工作绝不是“独唱”,而是要“大合唱”,巡视整改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做好巡视整改日常监督。
从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反馈开始,省纪委省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省委组织部相关处室还分别派员参加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会议,旨在强化意识、明细责任、规范机制,推动建立整改落实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发挥整改监督合力。
问题线索集中交办——
协同效应凸显
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的集中交办,是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打出的又一记“重拳”。
从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开始,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已连续4次召开专题会议,向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集中交办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
据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每次线索交办,省纪委省监委有关部门、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以及部分被巡视地区纪委监委负责人,都会现场拿到一个装有问题线索的档案袋,并被要求在3个月之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办则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台账,做好后续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对于敷衍办理、办理不力、拒不办理的,省委巡视办将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严肃追责问责。为确保问题线索办理效率和质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还会随时听取有关单位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汇报。
成效显而易见。据了解,2018年,省纪委省监委受理巡视移交的省管干部问题线索76件,较上年增长153%,立案查处来源于巡视移交的省管干部线索13件,较上年增长63%,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协同效应逐渐凸显。
约谈党组织负责人——
实现标本兼治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一直是我省关注的重点。
去年以来,我省探索建立约谈制,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主管单位、设区市市委的主要负责人一对一约谈部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突出的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强化责任传导。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以上率下,带头约谈了14位被巡视单位党组织书记,并责成有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设区市党委书记约谈23名被巡视单位党组织书记,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增强巡视整改内生动力。
“约谈不仅仅是为了‘当下改’,更重要的目的是促进‘长久立’,真正发挥巡视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省委巡视办负责人表示。
去年以来,对于部分地区巡视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省委巡视办专门向省委报送巡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题报告,向省委、省政府11个职能部门专题移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招投标制度执行、学会协会管理等14个专题报告,促进其整改落实、填补制度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协助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先后针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等3个领域,开展全省范围的专项治理。2018年,结合巡视发现的整改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破坏班子团结、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已对10名省管干部进行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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