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两省一市正式签署我国第一个省级政府间共建的区域创新体系协议《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建立由科技主管部门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沪苏浙三地科技部门启动长三角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6个城市签订共建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协作共用平台的协议。
科技部正式启动长三角地区第一份区域创新体系规划《长三角“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
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长三角一体化”被正式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在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制度基础上,建立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安徽正式加入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
三省一市签署成立“长三角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联盟”。
国家发改委发布《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了长三角区域要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率先实现经济转型升级。
三省一市研究发布《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构建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时间进度和主要任务。
三省一市签署《长三角地区加快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战略合作协议》《长三角技术市场资源共享互融互通合作协议》和《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打造区域创新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进博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
长三角科技合作始于改革开放初期,雏形就是上海“星期日工程师”,苏南乡镇企业发展、浙江小商品经济起步都得益于此。进入21世纪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加快了区域合作的进程,科技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区域科技合作不断深入,成效显著。
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科技合作正在加速推进,并成为长三角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中坚力量。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