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赵兴泉)走进新时代,土地制度改革仍然是农村深化改革再出发的核心,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动力引擎。我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三权分置”格局基本形成,但成果多元运用和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延长有待完善,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遭遇土地配置瓶颈。为此建议:
第一、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要开发农村承包地动态管理系统,实现承包地日常登记、权属变更等应用管理数字化。加强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研究,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多元用好确权颁证成果,将其与推动农地流转、改善基本农田的保护与管理等相结合。
第二、坚持审慎与突破并重,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浙江方案”。自主扩大试点的规模和范围。以宅基地“双有偿”为主线,规范宅基地的取得、使用、退出、继承和流转。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要素支持。
第三、推广成熟经验,为“后大棚房时期”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输血”。我省首创的“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及“坡地村镇、点状供地”,是新时代实施“千万工程”的重要抓手。要破解拆旧建新村庄的宅基地安置与整治资金平衡难两大政策瓶颈,加强对这两项改革的总结和推广,为全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浙江模式”。
第四、研制“点土成金”术,全面释放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红利。我省村庄面积和农村建设用地存量巨大,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乡村振兴“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用足用好用活现有政策,在“谁来入市、哪些地入市、怎么入市、钱怎么分”的核心问题上完善机制,做好顶层设计。
第五、靶向“两进两回”,积极探索“农业标准地”建设。“农村标准地”建设为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和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的“两进两回”提供载体,吸引各类人才和社会资本投身乡村振兴建设。要加快总结义乌和湖州两个先行地经验,强化空间规划和用地指标保障,用标准化的制度和技术规范推动乡村“五个”振兴。
【作者为省政府参事,原省农业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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