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当前,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意见》的出台提振了民企发展的信心,对靠民营经济起家的浙江,更是一个重大利好。
民企的发展除了靠自身努力,还需要有一个好的外部环境。不可否认,长期以来,一些有形的无形的障碍,一直是民企发展的重要掣肘。比如,在某些行业,民企进入难;在项目招投标上,民企可能还面临着隐性壁垒;融资难和创新能力不足等,仍是不少企业发展道路上的难关。针对这些现实问题,《意见》提出了具体办法。
在公平竞争上下功夫。对民营经济发展最好的支持,就是把民企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一直以来,让民企吃闭门羹的“卷帘门”,表面上通畅实则仍为一堵墙的“玻璃门”,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不到位令企业绕弯子的“旋转门”,成了民企无法打破的“三重门”。《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开民企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这有利于为民企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创造充足市场空间。
在精准有效上再发力。政策措施能够落到实处的前提,是政策必须精准有效,而不是一刀切和撒胡椒面。《意见》立足于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致力于实现政府和市场作用的有效结合,让政策更到位。
在平等保护上加把劲。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不论是民营还是国有,在司法上均应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意见》指出,健全执法司法对民企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企和企业家合法财产。
激发民企创新创业的活力,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相信在《意见》指导下,相关政策和细则及时出台、加快落地,民企发展的机遇更广、干劲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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