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4日讯 市县巡察是巡视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接了中央和省市巡视监督功能,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磐安县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推动县委巡察向基层延伸,为建设清廉磐安、推动赶超发展保驾护航。
把握政治定位,强化思想自觉,推动巡察向纵深推进。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政治体检”,通过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健全机制,有效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我们将巡察工作纳入县委工作总体布局,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围绕习近平同志到磐安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将践行“两山”理念作为巡察重点,推动精神落地落实。作为县委书记,必须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强巡察机构,配齐巡察人员,主动研究谋划,定期听取汇报,强化督促指导,把巡察工作向纵深推进,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功能。
厚植为民意识,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对于群众来说,“小苍蝇”比“大老虎”感受更深、影响更坏、党群干群关系伤害更大。从前六轮巡察情况看,问题主要集中在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农村“三资”等领域,其中财务管理领域占问题总数的10.5%、工程项目领域占4.4%、“三资”管理领域占1.4%。群众反对和痛恨的,就是巡察方向所指、重点所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贴基层实际,将群众关注的热点、反映的焦点作为巡察的重点,用好巡察利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重点聚焦工程招投标、“三资”管理等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以巡察实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全力打造“清廉磐安”。
强化统筹衔接,注重探索创新,推动巡察向融合拓展。近年来,磐安县委按照“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到哪里”的要求,深入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已巡察45个机关部门、10个乡镇街道72个村,共发现问题926个,移交问题线索215条,实施党政纪处分38人;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39人,有效发挥利剑震慑作用。进一步创新组织形式,推进纪委、监察、派驻、巡察“四轮驱动”,实现融合监督、无缝链接,以更精准、更高效、更快捷的巡察效果,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察向实效提升。巡察是手段,整改是关键,解决问题是目的。因此,我们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理念,盯住问题不放,压实责任不松,确保巡察整改“清仓见底”。全面落实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强化“未巡先改、边巡边改、立巡立改”,推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同时,梳理共性问题,向职能部门下发巡察建议书,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促整改,达到“发现一个点、消除一个面”的目的。实行联系县领导督促、巡察机构督改、职能部门督办的“三级督办”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回访检查、定期报告等途径,检查评估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书面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王志强 作者为磐安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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