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4日
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
目 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推进路径
(四)愿景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高水平建设大湾区,共同构建长三角产业创新协同体系
(二)高品质建设大花园,共同加强长三角生态环境联保共治
(三)高标准建设大通道,共同构筑长三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网络
(四)高能级建设大都市区,共同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金南翼
(五)高层次扩大对外开放,共同打造长三角“一带一路”枢纽
(六)高起点发展数字经济,共同打造长三角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
(七)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共同促进长三角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八)高普惠共享公共服务,共同提升长三角居民美好生活水平
(九)高效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共同建立长三角统一开放大市场
三、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一)建设创新活力新引擎
(二)建设未来城市新样板
(三)建设江南水乡新天地
(四)建设现代治理新典范
(五)推进周边区域联动发展
四、推进跨区域重点板块协同发展
(一)加强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联动
(二)促进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
(三)打造省内一体化合作先行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二)强化制度保障
(三)制定专项计划
(四)打造项目载体
(五)强化督查评估
前 言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长三角区域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部署,共同加快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既是浙江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浙江新一轮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
为深入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浙江优势,推动全省域全方位融入国家战略,进一步明确我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特编制本行动方案。
本行动方案是指导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题,坚持发挥浙江特色优势,坚持全省域全方位推进,坚持将浙江重大决策部署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着力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努力在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中彰显浙江担当、展现浙江作为,共同推动长三角区域建设成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域融入。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全省域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鼓励各地探索各有特色的一体化发展模式与路径。
坚持战略协同。充分发挥绿水青山、数字经济、海洋经济、民营经济等特色优势,把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强化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共同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坚持重点突破。突出抓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大改革,加强联合攻坚突破,积极破解瓶颈障碍,聚焦聚力打造一批体现浙江特色、具有国际水平的重点板块和标志性工程。
坚持合力推进。以政府有为助推市场有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多主体作用,强化区域分工合作和优势集成,不断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共同提升长三角区域国际竞争力。
(三)推进路径。结合浙江实际,按照统筹部署、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要求,形成示范区先行探索、中心区率先融入、多板块协同联动、全省域集成推进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示范区先行探索。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推进规划、土地、要素、财税、公共服务、生态等领域的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探索路径、提供示范。高水平建设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浙江片区,打造新时代中国现代化标杆。
中心区率先融入。率先在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九个设区市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经验,提升一体化发展水平,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带动全省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多板块协同联动。强化省际毗邻重点区域、省内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协调联动发展,推进规划共绘、设施共建、生态共保、产业共兴、品牌共创,探索协同治理新模式,打造一批跨行政区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引领板块。
全省域集成推进。深化推进全面接轨上海、共同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四大”建设为核心,以交通廊道、科创廊道、生态文化廊道等为纽带,加强地区间、都市圈间和省域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全省域全方位推进一体化发展整体格局。
(四)愿景目标。持续、协同、高水平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同推动长三角区域建设成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到2022年,跨区域多领域合作联动水平明显提高,区域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综合交通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服务跨区域便利共享水平不断提升,一批标志性工程全面推进,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浙江片区建设初显成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到2025年,全省域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科创产业、城乡区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区域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较为完善。
打造长三角创新发展增长极。充分发挥浙江数字经济强、民营经济活等优势,高水平建设产业创新协同体系和创新创业生态圈,实现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创新要素顺畅流动、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较强竞争力的高能级创新平台,形成若干世界级产业集群,推动全省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到2025年,争创2至3个国家实验室,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2%,省际科创产业合作平台超过70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0件以上。
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金南翼。全省四大都市区建设成效明显,与长三角各都市圈实现协同发展,基础设施实现高水平互联互通,跨界区域实现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中心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缩小到1.8∶1,中心区人均GDP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相当。新增轨道里程数1500公里、高速公路里程数1100公里;与沪苏皖省际轨道接口总数达到13个,省际高速接口总数达到16个。
打造长三角幸福美丽大花园。公共服务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不断健全,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劳动保障、食品安全、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跨区域公共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跨区域、跨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有效运行,形成若干跨区域重要生态廊道、生态经济带和生态文化旅游圈。到2025年,人均公共财政支出达到2.5万元,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岁,跨省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到90%,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100%。
打造长三角改革开放引领区。跨区域行政壁垒逐步消除,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统一开放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区域发展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基本形成,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法治保障更加完善。协同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形成。
到2035年,我省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实现更高水平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实现优质均衡,城乡区域差距基本消除。长三角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全面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更趋完善,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高水平建设大湾区,共同构建长三角产业创新协同体系。以环杭州湾经济区为核心,加快集聚高端创新要素,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合作,建设一批高能级创新合作平台,打造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主载体和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领航地。
协同建设长三角重大创新平台。全面对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加强与长三角高端科研创新平台的全面合作,共同研究制定长三角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建成超重力离心模拟和实验装置,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等申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合力争取国家重大科研任务落户长三角区域,共同承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之江实验室等创建国家实验室,探索建立长三角跨区域联合实验室。加快建设西湖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中科院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阿里达摩院、浙大杭州国际科创中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中电科长三角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支持浙大国际联合学院建设浙大国际联合创新中心和国际科创城。共同提升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合作发展水平,规划建设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加快推进杭州城西、宁波甬江、嘉兴G60等科创大走廊建设,支持打造温州环大罗山、台州湾、绍兴、金义等科创廊道及沪湖绿色智造廊道。加快建设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争取自主创新示范区扩区提升。
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共同打造长三角区域面向全球的国际科创要素对接服务平台,构建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复制推广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经验,建立完善长三角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和服务机制。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整合创新资源和研究力量,推动长三角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共享。积极探索在上海等地共建“创新飞地”,强化与省内孵化平台和产业化基地紧密联动,推动开展国际人才引进、国内人才居住落户、人才培训培养等领域创新试点,制定实施人才柔性引进政策。探索建立统一的区域性创新券服务平台,促进创新券在长三角区域更大范围通用通兑。
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智能交通等产业领域,跨区域打造现代化的产业创新体系和全产业链,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量子信息、未来网络、类脑芯片、第三代半导体、下一代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布局。共同筹建长三角人工智能产业联盟,促进车联网、智慧健康、在线教育、新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和发展。选择一批具备核心技术、产业链完整、骨干企业支撑的优势产业,共同培育打造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集中建设一批高能级战略平台,率先打造杭州钱塘新区、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等标志性创新大平台。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打造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高地。加强长三角文化产业联动发展,推动建立长三角文化科技基地、文化出口基地联盟,依托之江文化产业带、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等重大文化产业发展平台,打造一批数字文化产业合作载体,加大文化领域科技应用力度。探索设立长三角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基金,推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
打造长三角现代服务业新引擎。围绕服务业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和创意经济等新业态,提升电子商务应用平台,构建一体化产能分享平台,培育体验经济新模式,推动创意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提升。主动对接“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推动金融、信息、物流、会展等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和国际化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加快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支持长三角品牌企业布局发展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
打造跨区域合作产业发展平台。依托国家级、省级产业发展平台,加快建设一批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支持宁波前湾新区打造沪浙产业合作发展区、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合作园打造智能传感谷、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打造跨行政区新型功能区、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打造泛半导体产业园和科技绿洲、嘉定工业区温州园打造上海科技产业转移重要承载区。进一步创新产业合作模式,推动产业深度对接和产城融合发展。借鉴国内外一流园区模式经验,提升合作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高品质建设大花园,共同加强长三角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全面践行“两山”理念,以大花园为基础底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生态屏障、生态廊道联合共建和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合力打造生态美丽长三角。
全力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和生态系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力度,推动集生态保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生态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矿山整治,严格保护耕地、林地、湿地和海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严格管控各类开发活动,不断提高空间开发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整洁田园,发展美丽农业,建设美丽河湖、森林城市,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打造“千万工程”升级版。加快推进衢州、丽水大花园核心区建设,支持湖州、衢州、丽水等地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提升开化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水平,支持丽水争取创建国家公园。
共同打造省际生态屏障。以浙西、浙南山区为重点,共筑长三角绿色生态屏障,保护好长三角可持续发展生命线。共同推动建立长江流域及海湾河口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推进长江口—杭州湾协同治理,加强海岸线生态保护和修复整治,合力打造蓝色生态屏障。加强重点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联手打造跨区域湿地景观和生态湖区。开展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实施林相改造工程。合力推进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打造绿色生态走廊和低碳智能绿色产业发展高地。
联动实施长三角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加强新安江—千岛湖、太湖等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五水共治”,提升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深入实施湖州南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加快挥发性有机物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切实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加强危险化学品跨界运输管控协作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联防联治,提高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建设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制定与发布环境治理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加强环境执法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共同打造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最严区域。
合力建设长三角生态文化旅游圈。开展浙皖闽赣生态旅游协作,着力打造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成以名城、名江、名湖、名山、名园、名镇、名村为特色的国际黄金旅游线。开展环太湖文化、旅游、体育等多领域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实施大运河遗产综合保护整治工程,共同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高水平打造千年古韵、江南丝路、通江达海、运济天下的大运河文化带浙江样本。加大乌镇、西塘、南浔等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力度。依托大运河诗路文化带、钱塘江诗路文化带、浙东唐诗之路文化带、瓯江山水诗路文化带和海湾海岛旅游带,着力打造特色旅游精品线路。
协同创新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机制。推动共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探索建立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完善省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强化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支持丽水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立生态产品价值科学核算体系,培育生态产品交易市场。
(三)高标准建设大通道,共同构筑长三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网络。加快推进联结长三角、辐射全国、通达国际的大通道大枢纽建设,高标准建成长三角区域便捷畅通的智慧交通和综合物流体系、互济互保能源供应体系、安全高效水利保障体系。
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加快建设集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于一体的现代轨道交通体系,提升杭州、宁波、温州、金义等综合交通枢纽功能,突出沪杭、杭绍甬舟、沪甬、沪舟、沪湖、义甬舟以及杭州湾南岸沿湾、沿海等大通道规划布局及运力提升,着力构建长三角省际省会城市和我省省域、市域、城区一小时交通圈。加快建设商合杭、杭绍台、杭温、金甬、衢宁、金台等铁路项目。推进沪苏湖、通苏嘉甬、沪乍杭、杭临绩、甬台温福、黄山—金华、温武吉、衢丽、沪甬、甬舟等铁路项目。谋划杭丽、金龙等铁路以及沪嘉、沪平、环太湖、杭绍、杭德、宁象等都市圈城际项目。适时启动沪杭磁悬浮规划研究。
构筑长三角便捷通达公路网络。加快完善高速公路网,强化跨区域通道对接和能力提升。规划建设沪甬高速(G15杭州湾二桥)、沪舟跨海通道、甬舟高速复线等公路大桥。全面提升省域高速公路数字化、智慧化水平,高起点规划建设环杭州湾智慧交通系统,重点推进杭绍甬智慧高速和长三角智慧高速公路测试中心(嘉兴)建设,推动实施沪杭甬高速和杭州湾大桥及接线智慧化改造,开展杭州绕城西复线部省联动试点,加快形成智能化道路交通环境,大幅提高路网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引领带动长三角智慧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际边界收费站,全面打通跨行政区断头路、瓶颈路。加快推进城市近郊班线公交化,打造城乡一体化公路客运网络。
推进长三角港航协同发展。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动上海港和宁波舟山港分工合作、错位发展。巩固提升宁波舟山港综合能级,积极推动大、小洋山全域一体化开发合作,合力打造长三角现代化世界级港口集群。推动组建长三角港口联盟,加强以资本为纽带、以增量业务为重点的港口资源整合、项目合作、业务协同,探索建立相对统一的港航政策体系和经营机制。加强浙苏、浙皖江海联运合作和模式创新,充分发挥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宁波舟山港、嘉兴、温州、台州、浙中多式联运枢纽和海陆联运通道建设,完善区域港口集疏运体系,规划建设北仑、金塘、梅山等重点港区进港铁路,提升海陆联运辐射带动力。推进京杭、杭甬运河航道改造提升和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提高集装箱水水中转比重。
加快长三角机场群建设。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民航协同发展,对接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加快建设杭州、宁波、温州区域航空枢纽,提升衢州、台州、义乌等机场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杭州机场三期改扩建和四期飞行区扩建、宁波机场四期扩建、温州机场三期扩建、嘉兴机场新建、丽水机场新建,加快完成舟山、台州等机场改扩建,规划建设嘉兴航空联运中心和浙西航空物流枢纽。高水平建设杭州、宁波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支持温州争创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
加强区域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完善长三角区域油气设施布局,加强油气管网互联互通。加快建设浙沪、浙苏天然气管道联络线,推进宁波舟山LNG登陆中心、温州LNG接收站、舟山国际石油储运基地等建设。加快长龙山、宁海、缙云、衢江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磐安、泰顺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打造长三角区域抽水蓄能示范基地。完善区域电网建设,提高区域电力交换和保障供应能力。加快新能源微电网、能源物联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等综合能源项目建设。
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钱塘江、太湖流域和大运河等跨界河流为骨干,太湖、千岛湖等湖泊为关键节点,完善跨区域重大水利设施布局。加快推进杭嘉湖南排、杭州湾南翼平原骨干排涝、环太湖大堤提标加固等工程建设,着力打造高标准防洪排涝安全网。推进杭州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湖州和嘉兴太湖取水、嵊泗大陆引水等引调水工程实施,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和供给品质。加强浙西南大中型水库群项目规划建设,有效发挥重大水利工程防洪、供水和生态综合功能。
(四)高能级建设大都市区,共同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金南翼。主动融入上海大都市圈,推动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联动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开放、便捷、宜居、花园、智慧、人文之城,着力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金南翼。
主动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加强杭州、宁波都市圈与上海大都市圈协调联动,共同编制实施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探索建立重点领域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强都市圈间重要廊道统筹布局,推动创新协同、产业合作、环境共治、服务共享。支持嘉兴建设全面接轨上海桥头堡,积极承接虹桥商务区服务功能,打造上海配套功能拓展区,提升同城化水平。支持湖州、绍兴、舟山等地积极承接上海非核心功能疏解。
推动大都市区一体化发展。着力提高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核心城市首位度和综合能级,强化中小城市分工合作,共同建立协调融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构建快速便捷都市通勤圈,联合制定跨区域产业发展目录,着力强化生态环境联保共治,不断提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水平。以杭绍、杭嘉、甬绍、甬舟、嘉湖五个区域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建立都市区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机制,积极探索协同治理新模式。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人口转移市民化进程,全面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推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平等互惠、双向流动新型城乡关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继续加大浙西南山区、重点海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建设一批农村公路网、信息网和美丽乡村风景线,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支持衢州建设省际边界区域重点城市。
(五)高层次扩大对外开放,共同打造长三角“一带一路”枢纽。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加快推进开放强省建设,构筑一批高水平开放发展平台,增强国际竞争合作优势,共同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建设高水平开放发展平台。支持杭州建设国际组织和总部经济集聚区,全面提升杭州城市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宁波“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化与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合作,建设“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加快杭州、宁波、义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电子世界贸易平台(eWTP)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全球布局,推动全省电商国际化进程。加快建设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高水平打造世界“小商品之都”。做大做强“义新欧”中欧班列,共同打造多功能境外系列服务站。发挥温州、丽水等侨商优势,扩大国际人文合作交流,加快建设世界(温州)华商综合发展试验区、青田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提升金华中非经贸文化合作交流水平。加快推进中印尼区域综合经济走廊产业园区、泰中罗勇工业园等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以及中意宁波生态园、嘉兴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等省内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打造国际产业合作重要支撑平台。高水平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浙商大会、世界油商大会、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云栖大会、世界旅游联盟湘湖对话等重大国际会议和活动,不断提高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共同参与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协同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着力提升采购成交规模。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策划开展贸易投资配套活动,共同扩大长三角国际影响力。
加快培育杭州、宁波、温州、嘉兴、义乌、青田等地进口商品“世界超市”。支持打造温州浙南闽北赣东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嘉兴长三角进口水果集散中心、舟山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衢州四省边际商贸中心。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区域互联互通。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合作,促进跨关区保税货物流转便利化,推动港航物流信息接入“单一窗口”,进一步简化进出境备案清单。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外商投资和服务水平,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借鉴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人才试验区经验,加大对国际人才招引的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国际社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医院建设,提升国际人才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国际高端要素集聚能力。
(六)高起点发展数字经济,共同打造长三角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以数字科技创新为关键动力,强化“云上浙江”和“数据强省”两大基础支撑,加快布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共同把长三角区域打造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
加快推进长三角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共同加强长三角5G网络协同布局,加快下一代互联网(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统筹推进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建设,推进杭州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优化提升杭州、宁波互联网国际专用通道,争取嘉兴、义乌互联网国际专用通道建设。全面布局“云上浙江”,统筹规划建设安吉、淳安等若干超大规模高等级绿色云数据中心,搭建云计算、边缘计算等多元普惠计算设施。共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以数据互联互通支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数字湾区建设,统筹布局海洋大数据中心,推进江海联运数据标准规范建设和长江沿江港口互联互通,促进江海联运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区域量子通信商用干线网络建设,为量子通信产业市场化运营创造基础条件。
合力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推进以“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为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发展,打造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聚焦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打造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平台群,推动区域内平台差异定位、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集群式发展。加快构建长三角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企业上云”行动,推进云计算广泛覆盖,推广设备联网上云、数据集成上云等深度用云,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建立完善企业“上云用云”标准体系。
共同打造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加强长三角数字经济合作,大力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新一代集成电路等新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共同培育数字经济生态。支持杭州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加快培育形成万亿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推动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梦想小镇、德清地理信息小镇,支持云栖小镇、人工智能小镇重点打造阿里云、卫星云、物联网芯片、5G和智能硬件创新生态,支持温州北斗产业基地建设,推动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智慧应用跨区域合作。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聚焦汽车、高端装备、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船舶海工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全面推进长三角联网售票一网通、交通一卡通,实现区域内居民畅行长三角。支持有条件城市围绕城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和5G物联的城市大脑,推动长三角区域城市大脑集群建设。深化长三角数字经济领域开放合作,构建数字经济区域协同创新网络。
(七)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共同促进长三角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举措,共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推动民营经济深度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争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推动民营企业发展战略转型,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加快实现企业治理机制专业化和产权结构多元化。持续推进“雄鹰计划”“凤凰行动”、隐形冠军培育、小微企业成长等各类主体升级行动计划,提升企业创新力、竞争力,支持创新型民营企业登陆科创板,培育打造一批世界级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对接长三角优质创新资源,共建产业创新平台,开展重大技术联合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搭建人才信息云平台,定期向民营企业发布重点引才目录、产业人才地图。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转型提升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长三角一体化。鼓励民营经济积极参与长三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加快长三角区域产业链布局。支持民营企业在上海等地设立“飞地”孵化器,柔性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加强民营企业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的长效服务、政策协同和要素支持,积极推进土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强化民营企业发展和小微企业园用地保障。鼓励行业组织、商会、产学研联盟等开展多领域跨区域合作,形成协同推进一体化发展合力。
打造温台民营经济协同发展高地。充分发挥温台民营经济先发和集聚优势,积极开展民营经济跨区域发展政策协同试验,使之成为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弘扬新时代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先行区。加快推进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化台州国家民间投资创新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组建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基金,鼓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八)高普惠共享公共服务,共同提升长三角居民美好生活水平。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加快建设公平包容的社会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聚力提升长三角教育合作发展水平。共同制定长三角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规划,联合发布区域教育发展计划,着力培育长三角教育合作发展高地。依托长三角“双一流”大学探索开展合作办学,支持上海、江苏、安徽“双一流”高校来浙合作办学。支持湖州、嘉兴、绍兴等地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共同打造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共建一流学科联合体,共享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推动共建基础教育校长及教师培训联动平台。搭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重点支持长三角智能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建立与上师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师教育中心的协作联动机制,共同开展相关师资培训。提高浙大国际联合学院、宁波诺丁汉大学、温州肯恩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水平,联合开展长三角留学生文化之旅、中国(宁波)—中东欧教育合作交流会等品牌活动,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加快推进长三角医保一体化。扩大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覆盖面,积极推进医保药品目录统一和联合采购。提升异地就医备案便利性,探索三省一市异地就医备案互认。规范业务流程,探索设立异地就医结算专窗、开展院内自助查询等方式。完善异地就医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
共同打造健康长三角。推进打造长三角城市群医院协同发展战略联盟,推动长三角区域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协同发展。创新区域性分级诊疗和远程医疗医联体等模式,推动跨区域医疗联合体发展,协同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快长三角区域居民健康信息共建共享,推动长三角智慧医疗发展,开展远程网络会诊、遥感超声检查和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建立健全区域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和应急救援机制,健全血液联动保障机制。建立公平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区域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兴办长三角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湖州、金华、丽水等地建设面向长三角区域的康养基地。推动组建长三角体育产业联盟,高水平举办第19届亚运会,联合申办、承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联手打造区域性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共同完善体育赛事管理体系。
推进长三角公共文化互惠共享。弘扬红船精神,共同打造重走“一大”路等红色文化品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动长三角区域各类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和群众文化场馆等机构联盟建设,加强馆际联动和服务功能联通,实现城市阅读一卡通、公共文化服务一网通、公共文化联展一站通、公共文化培训一体化。推进长三角文化活动优质品牌资源整合,持续放大越剧、婺剧等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国际动漫节等文化活动品牌效应。
建设包容共享的公共服务圈。优化城市公共资源配置,建立面向常住人口的公共设施配置体系,构建一小时同城服务圈和15分钟步行可达的社区公共服务圈。建立健全长三角一体化社会治理联动机制,协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互相开放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跨区域矛盾联合调处。有序推进集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社区等多种功能的长三角区域智能安防体系建设。健全区域性重大灾害事故联防机制,推进都市圈和重点城市防灾减灾体系一体化。
(九)高效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共同建立长三角统一开放大市场。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加强三省一市“放管服”改革联动,推动建立统一开放大市场,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
加强“放管服”改革联动。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精简审批要素、推进审批权层级配置合理化,扩大改革领域和范围。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政府核心业务“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全覆盖。共同推动长三角“一网通办”建设,完善网上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文书归档、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发放等功能,设立线下“一网通办”服务专窗,实现长三角政务服务线下异地办理和全流程线上办理。
加快推进长三角标准一体化。推动建立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工作组织,完善区域协同标准统一研究、立项、发布、实施等机制。围绕公共服务、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物流等领域制定实施区域协同标准,推动形成区域内重点标准目录、具体标准制定和标准实施三协同,逐步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区域协同标准体系。加强长三角区域资源整合协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争取一批特色优势领域的国际、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落户浙江。推动具有浙江特色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为长三角区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长三角区域计量标准比对,推进计量技术规范共建和专家资源共享。深化推进长三角区域检验检测认证信息互通、结果互认,组织实施一批合格评定一体化示范项目。
推进长三角要素市场一体化。加强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作,建立统一的人才一体化评价和互认体系,强化信息共享、政策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贯通,探索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身份不变、双向选择、能出能进的长三角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要素市场。强化省股权交易中心、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合作,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浙江设立服务基地。共同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支持市场主体建立长三角一体化ETF基金以及其他创新协同和产业发展基金。探索联合共建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深入推进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共同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加快推进长三角信用一体化。深化推进长三角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建立信息共享、监管共用、规制共建的全域信用体系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共同打造“信用长三角”平台建设,实现各类红黑名单信息的跨部门归集和跨区域应用,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加强长三角区域征信机构协同监管。全面实现长三角区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享共用,全面完成各类法人组织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
推进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发展。共同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全面开展重点行业和新兴领域满意消费建设,建立健全促进满意消费机制,鼓励打造长三角满意消费城市。共同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建设,培育一批打通全产业链的供应链服务平台。发挥我省电子商务优势,推动新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在长三角区域布局。推进区域农产品市场一体化发展,加快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搭建长三角农产品流通平台。
三、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地处沪苏浙交界,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集中体现新发展理念、率先实现高水平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加快建设示范区浙江片区,要充分发挥嘉善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的双重优势,聚力打造创新活力新引擎、未来城市新样板、江南水乡新天地、现代治理新典范,努力成为凝聚浙江智慧、彰显浙江特色的新时代中国现代化标杆。
(一)建设创新活力新引擎
构建高质量科创产业体系。瞄准数字信息、智慧能源、智能装备、生命健康、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加快集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能级科创资源,打造“生态+科创”发展高地。
打造高水平科创平台。积极引入和培育设立一批科创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打造科创企业总部集聚区和技术创新高地。建立健全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咨询评估等跨区域科技服务链条,营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二)建设未来城市新样板
塑造圈层式组团化空间形态。完善多层级公共空间系统,构建低密度组团式建设模式。科学布局科创核心功能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构建形成亲水绿廊、湖荡小镇、创新绿园、品质善城圈层结构和一湖一聚落、一荡一总部形态格局,着力打造高品质田园城市。
建设智能交通网络体系。提升区域综合交通网络连通性和设施运载效率,构建新型智能交通体系,加密高铁、市域铁路和高速公路、骨干道路网络,谋划建设连通上海、苏州的轨道环线。完善旅游交通体系建设,构建安全、畅达、精致的全域绿道系统。
注重高品质服务供给。提升区域整体教育质量,引进建设一批优质幼儿园、中小学校,鼓励中小学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结合产业布局引进职业教育机构,形成小镇模式的校企合作共同体。探索建立长三角医疗共同体,建设一流的综合性医院。
(三)建设江南水乡新天地
开展生态保护及修复。严格规定蓝绿空间比例,推进重要河湖岸线贯通和生态廊道建设,整体提升水体环境品质,重点加强汾湖湿地、祥符荡湿地保护和修复,保护原生特色湿地景观,建设江南水乡湿地公园。
塑造共同文化品牌。推动西塘与周边古镇保护和联合申遗,共同构建国内一流古镇集群,深入挖掘“吴根越角”历史人文内涵,融合创新创意元素,探索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交相辉映、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新模式。
扩大国际文化影响力。高标准建设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影剧院、艺术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高水平举办重大国际会议、展会、文化、旅游、体育、演艺等活动,共同打造江南文化新品牌。
(四)建设现代治理新典范
重视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引入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绿色城市等建设理念,运用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智能化技术手段,提升规划设计水平。
推进城市管理方式变革。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建设共享数据平台、城市大脑,健全城市信息系统、城市安全监控系统,推动规划管理、交通运行、公共服务、市政建设、生态环境、社区管理、灾害应急处置等城市治理模式创新。
加快探索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共同探索一体化规划管理制度,构建统一的规划体系、规划管理体制、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共同探索一体化土地管理政策,建立跨行政区统筹用地指标、盘活空间资源的土地管理机制。共同探索一体化投资管理政策,统一制定发布产业发展目录。共同探索一体化要素流动政策,推行人才资质互认,实行与上海接轨的外国人就业管理制度、高层次人才福利政策等。共同探索一体化财税分享政策,建立股份合作模式和财政共同投入机制、财税分享机制。共同探索一体化公共服务政策,推动建立公共服务便捷共享制度。共同探索一体化生态管控政策,推动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共同探索一体化公共信用政策,推动形成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标准、红黑名单认定标准。
(五)推进周边区域联动发展。以嘉兴全市域、湖州市区为重点,共同构建一体化示范区紧密型联动发展区,加快复制推广一体化示范区经验,推动全方位深度融合,探索更大范围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推动交通设施互联互通。按照通勤化、网络化、立体化要求,共同构建区域高铁、城际铁路、城市轨道、高速公路、城市公共交通和水运港口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嘉兴高铁新城。
构建开放高效的协同创新体系。推动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在区域内顺畅流动,共同推进创新平台和创新基础设施合作共建,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加强产业体系分工协同。以智能装备、航空航天、高端生物医药、前沿新材料等为重点,积极对接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建立“示范区创新研发+联动发展区转化制造”的产业分工模式,共同打造高质量创新智造集群。
实现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提升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水平,促进与示范区在教育、医疗、文化、社会治理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融合共享。
加强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共同塑造水乡田园生态格局,重点保护南太湖—黄浦江源区域生态安全,建设嘉兴北部湿地公园,联合开展污染防治,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及协同监管,共建生态走廊,打造生态绿心。
共同打造区域文化品牌。发挥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优势,共同谋划建设红色教育基地。提升江南文化品牌影响力,打造吴越文化江南水乡风光带。构建高端商务会展产业体系,共同举办承办国际重大会议、展览和文体赛事等。
四、推进跨区域重点板块协同发展
加强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联动,推动省际毗邻区域和省内都市区跨市域协同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全方位融合、一体化发展协同板块。
(一)加强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联动
共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小洋山岛区块。充分发挥洋山区域区位条件和组合港优势,以资本为纽带,深化推进浙沪洋山开发合作,加快建设小洋山北侧集装箱支线码头,提升小洋山岛港航服务功能。联合开展大洋山开发研究,探索新型合作开发模式,把大洋山建设成为集港航服务、保税物流及配套加工增值服务于一体的高度开放综合功能区。
加强浙沪自由贸易试验区合作联动。推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政策制度,放大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辐射带动效应。深化国际油气交易中心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期现合作,共同建设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
争取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赋权扩区。着力提升以油气全产业链为特色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水平,优化口岸通关监管环境,推动人民币国际化领域的相关金融政策及业务创新,打造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进一步提升油气流通领域市场化配置能力,扩大油品加工领域对外开放,拓展国际船舶低硫燃料供应市场,大力发展国际航行船舶物料供应业务。探索建设数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动,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
(二)促进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
推动共建苏浙皖产业合作区。全面践行“两山”理念,发挥安吉、长兴等地绿色产业比较优势,加强与苏皖毗邻区域生态旅游、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协作创新,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打造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合作平台,成为长三角跨区合作、绿色发展样板区。
共建平湖—金山产城融合发展区。以枫泾镇—新埭镇、金山卫镇—独山港镇、廊下镇—广陈镇、吕巷镇—新仓镇等毗邻区域为切入点,推动交通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平安建设、生态旅游、文化科创、人才建设等领域合作。重点推进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合作建设,加快沿海重化工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统筹协调和保护生态、生活岸线,加强轨道铁路网、公路公交网和水路运输网对接。
共建千岛湖—黄山生态旅游合作区。以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打造杭黄国际黄金旅游线为主线,推动杭州市与安徽省黄山市深度合作。深化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合作,加强杭黄全域旅游合作,共同传承发展钱塘文化、新安文化,合力推进千岛湖—新安江大画廊建设,打造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
共建温州浙南闽北合作发展区。支持温州建设浙南闽北区域中心城市,构筑长三角联通海西经济区的重要枢纽。以苍南、泰顺为重点,加强与福建省宁德市等地的海岸带和流域开发合作。整合区域内太姥山、飞云湖和廊桥、古道、温泉等特色旅游资源,联动推进浙闽边际生态旅游合作。以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苍南对台贸易试验区、浙南闽北赣东进口商品集散中心为平台,促进对台经贸合作和民间交流。
共建浙赣边际(衢饶)合作区。合作区位于江山市、常山县和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交界区域。探索建立跨省域共建共享的市场化开发机制,创新绿色发展、集约发展模式,推进规划共绘、平台共建、产业共融、要素共享、生态共保,加大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绿色制造、现代服务、文化旅游、幸福康养等生态型产业,建设成为共推跨越发展的新型合作区。
(三)打造省内一体化合作先行区
建设杭绍一体化合作先行区。以杭州萧山、绍兴柯桥和诸暨交界地区为切入点,加强杭州都市区跨区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杭甬运河水运通道、杭绍平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推动杭州钱塘新区—绍兴滨海新区产业协同和差异化发展,支持绍兴柯桥建设临杭创新园和融杭新城、诸暨实施与杭同城行动计划。
建设甬绍一体化合作先行区。以宁波、绍兴交界地区为切入点,以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等跨市域产业平台协同为重点,加强空间策略、功能布局、产业协作、重大基础设施等规划对接和实施协同,共同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大平台。聚焦嵊州、新昌、奉化等跨市域毗邻区域对接联动,发挥义甬舟大通道节点支撑作用,优化提升一批开发平台能级。
建设甬舟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充分发挥宁波港口资源、开放高地、产业集群、海洋经济等优势和舟山通江达海区位优势、海洋海岛资源优势,聚焦六横、金塘等区域,以跨海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通道为支撑,以管理体制和开发模式创新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全域统筹、宁波为主的开发管理体制和资本为纽带、企业为主体的股份合作模式。
建设嘉湖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发挥湖州、嘉兴接沪融杭联苏通皖的区位优势,以吴兴—南浔—秀洲—嘉善、乌镇—练市等跨市域毗邻区域为重点,推进跨区域多领域一体化创新合作,共同推动G60科创走廊提升发展,构建沪湖绿色智造廊道,率先打造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块。
建设杭嘉一体化合作先行区。以杭州、嘉兴交界地区为切入点,联动推进杭州钱塘新区、余杭区、海宁市合作联动,共建杭州大都市区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加快余杭、海宁合作开发区块规划建设,延伸杭州城东产业智造走廊,高水平建设杭海新城,主动承接临平、下沙城市功能。加快推进杭海城际铁路、海宁西站高铁新城等互联互通重大项目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决策部署,共同完善长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三级运作”机制。强化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研究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协调解决跨省合作的重点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加强与中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对接,推动重大事项落地见效。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要强化主体意识,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推进机制,确保《规划纲要》和本行动方案顺利实施。
(二)强化制度保障。发挥地方立法对加快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强地方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具体立法项目协作,探索地方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协同,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加强长三角重点领域制度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建立企业登记、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投资、人力资源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策协商机制。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干部互派挂职制度。
(三)制定专项计划。省直有关部门要牵头组织编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编制交通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编制科创产业协同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编制城乡区域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商务厅编制市场体系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编制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专项行动计划。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专项行动计划。
(四)打造项目载体。谋划实施一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载体、项目和改革举措。发挥浙江优势,加强合作联动,在科创产业、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对外开放、公共服务、市场一体化、民营经济等领域,谋划打造一批一体化标志性工程,推进实施一批一体化重点项目,研究推出一批一体化重大改革举措。
(五)强化督查评估。推动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督查考核体系,通过检查、督查、评价等多种方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举措、重大事项进行监测分析和动态评估。各市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行动方案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地党委、政府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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