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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今年3月底前受理一审黑恶案件已审结98%
扫黑除恶案件诉讼提质增效
2020年08月21日 05:44:38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金燕

  浙江在线8月21日讯(记者 钱祎 通讯员 金燕)日前,桐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以李某豹为首的“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60余起,庭审历时14小时,10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这起案件的高效率、高质量审结,是我省坚持“不拔高”“不降格”、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案件诉讼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之一。

  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涉黑恶案件已进入起诉审判的高峰期。为此,我省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案件诉讼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各级政法部门协同办案,配齐配强专业力量,提升办案人员能力水平,攻克疏通重大案件难点堵点,全力提升办案质效。截至今年7月31日,我省2019年底前立案的157起涉黑案件、813起涉恶案件,公安机关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今年一季度前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已全部清结,二季度以来受理的283件涉黑恶案件已审结过半;各级法院今年3月底前受理的一审黑恶案件已审结98%。

  在开展扫黑除恶案件诉讼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中,作为主力军的各级扫黑办、公检法等各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了协同办案的最大优势。

  省、市两级扫黑办定期对涉黑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汇总研究,对个案进行专题研究,指导基层办案。省公安厅建立重大黑恶案件通报和会商机制,省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同时双方加强侦检协同,在案件报捕前,公安机关邀请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全程监督执法办案并提出侦查建议;在案件移诉后,公安机关随案移送《证据册》,原主办侦查员随案协同检察机关梳理证据,开展补充调查等工作。省高院出台文件规范涉黑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有针对性解决侦查、起诉、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难题。

  强化办案单位协同配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为严把办案质效,我省检察机关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的证据审查和定性把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已追加认定涉黑恶犯罪64起,对264起涉黑恶案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我省法院则进一步配齐配强专业审判力量,确保基层法院按要求配备刑庭员额法官,并通过派员阅卷审查、重大审判事项跟踪督办等方式,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研究针对性工作对策,切实发挥审判指导作用。

  对未审结的涉黑恶案件,各级法院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清结行动计划,逐案列明存在的堵点和难点,明确责任主体。其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黑恶犯罪案件全部挂图作战,每周动态掌握审理进度,对收案后2个月仍未审结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导。

  在实行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的同时,我省还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对黑恶案件中罪行严重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依法从严惩处,另一方面对犯罪情节较轻或认罪态度较好的被告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目前共对370起涉黑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及时从严惩治犯罪,又有效提高诉讼效率。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谭某能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中,法院依法判处谭某能死刑、向某明等3人无期徒刑,同时在6起关联案中对91%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从宽处罚。

  近两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下,一些黑恶势力“改头换面”,犯罪手法不断升级,深挖彻查的难度也有所增加。我省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法律政策培训,充分发挥法律政策专家组作用,提高了一线干警办理新型犯罪案件的综合能力水平。

  省公安厅于今年6月在浙江警察学院举办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邀请部、省两级公检法专家,就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涉黑恶案件定性以及证据组织、涉案财产处置等方面进行集中授课。今年7月以来,该厅组织开展重点案件巡回指导,确保在侦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和重大涉黑恶案件顺利侦办。温州公安机关通过专题调研座谈、案件庭审旁听、经验交流等形式“练兵”,组织民警参与异地线索核查、专案侦办等工作,以“战”促训;舟山公安机关建立14人市级教官团队,线上线下定期组织民警参加刑侦大讲堂、专案培训会、专题知识讲座等,安排业务骨干下基层、进所队进行宣讲,不断提升办案能力水平。

标签: 责任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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