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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整治解难题 着眼长效打基础
浙江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2020年12月25日 05:28:14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金燕

  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钱祎 通讯员 金燕) 近3年来,我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取得丰硕战果——打掉黑恶犯罪团伙3400余个,其中“套路贷”犯罪团伙1310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79万起,查扣涉黑涉恶非法资产284.26亿元。

  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边提高,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完善破案攻坚、固本强基、考核评价等机制,真正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提高了专项斗争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省级政法机关先后出台办理“套路贷”案件指导意见等10余个规范性指导文件,组建法律政策专家组,常态化运行提前介入、会商疑难案件等机制,确保犯罪嫌疑人抓得住、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下。截至目前,全省审结涉黑案件460件、涉恶案件1995件。

  既要打得严,又要打得准。我省公安机关组织10次“钱潮”系列集中行动,聚焦建筑工程、农村基层、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有步骤、持续性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省公安厅筹建“套路贷”犯罪研判中心,开展大数据侦查研究和全链条打击,研判发现了20余款活跃在省外的“套路贷”APP,为全国打击整治“套路贷”提供支撑。

  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检验标准,不仅是依法打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还要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

  我省不断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将社会治安、金融放贷、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纳入全省扫黑除恶十大专项行动,切实消除行业乱象。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各类市场监管行政违法案件12.94余万件,其中网络违法案件2.09余万件。

  扫黑除恶并不是对黑恶势力一打了之,而是要边治边建。我省集中力量开展“一案一整治”,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台州市紧紧抓住监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撬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构建行业领域乱象整治新格局。全市公检法纪部门已发送“三书一函”165件,全部答复完毕。临海市公安机关在侦办朱某某等涉黑涉恶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无证经营的公司长时间从事高利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收到公安机关发函后,该市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用金融系统监测防控平台分析研判,对监管工作查漏补缺,及时反馈整治进展,经监管部门整治,该市金融系统基本实现行业清源。

  为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我省大力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防止黑恶势力再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终目标,是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此,我省在平安浙江建设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专项斗争考核评价体系。

  每年,我省都要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办法,将线索核查、案件办理、“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各项工作细分为10余个大项20余个小项,综合评价各地专项斗争成效,每季度实行过程性考评一次,营造互学互比的良好氛围。

  温州市在全省率先推出“扫黑除恶综合指数”,代替原来的“一刀切”“扁平式”考核机制,主要评估黑恶打击、涉网黑恶打击、“打财断血”等重点工作,每周更新通报、设置专栏,找差距、补短板、争先进,今年以来已发布20余期指数。宁波市公安机关连续两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月度考评独立榜单项目,动态调整评估内容,形成重点突出、灵活有效、导向明确的工作引导机制。

  此外,我省还选择第三方测评机构,每年对全省县(市、区)开展扫黑除恶调查测评,重点将人民群众满意度纳入考评范围,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反映民意、保护群众利益。

  眼下,以3年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迎来收官。我省将重点着力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从源头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标签: 责任编辑: 车轶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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