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本级公租房租赁补贴大幅提升
2018年06月01日 17:00:35
来源:
舟山日报
随着市场租金水平的变化,经市政府批准,自6月1日起,提高市本级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并进一步降低公租房申请门槛,将申请家庭涉及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提高至3.6万元。
根据最新租赁补贴政策,将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6元、13元、1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每平方米20元、17元、14元。
同时,家庭保障面积标准得到大幅提升。 1人户家庭,租赁补贴面积可享受32平方米;2人户家庭,租赁补贴面积由原来的每人16平方米调整为每个家庭享受40平方米;3人户家庭租赁补贴面积由原来的每人16平方米调整为每个家庭享受54平方米;对人口在4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面积仍按每人16平方米享受。
标签:
公租房;低收入家庭;补贴政策;低保家庭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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