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正在人们仔细体味着国务院转发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时,杭州市已开始了整治房地产市场、稳定住房价格的行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市商品房预(销)售经营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的通知》———昨天,杭州两道政策直指目前房地产销售的弊端,有房不售、销控房源等当前老百姓最痛恨的现象将有望得到解决,而有此行为的开发商将为此付出被封盘的代价。
预售前集资视为违规
现象:怎么解决楼盘销售前的资金问题?一些开发商想出了种种对策:以入股或集资的名义,以“内部价”提前预订房子;让购房者以自己的名字到银行存3万至10万元不等的诚意金,然后开发商以此为条件向银行融资贷款……凡此种种,今后在杭州都将被视为违法违规。
政策内容:昨天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市商品房预(销)售经营管理的通知》,严格禁止下列商品房预(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擅自预(销)售商品房的违法行为;2、预(销)售许可前收取或变相收取定(订)金、诚信金、投资款、集资款等任何形式预订款性质的行为;3、预(销)售许可前采取由开发企业指定、授意买受者到金融企业存款等或以入股名义集资的行为;4、预(销)售许可前进行定房、定价、定号等行为。
政策非常明确,开发商若有以上四类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违规行为。
严禁期房转让
现象:尽管杭州早就禁止期房的转让,但仍有开发公司暗暗协助部分购房者转让期房,同时收取一部分的费用,更有部分房产销售人员参与自己公司所开发楼盘的炒作。在透明售房网的诚信档案上,相当多的企业都有合同解除行为的发生,更有部分案例,是在商品房快交付时进行合同注销。在昨天的通知中,杭州市有关部门再次强调严禁期房转让。政策内容:将重点监管预(销)售商品房转让行为。各开发企业对已预订、预售的商品房必须严格管理,不得参与投机炒房,不得违规或变相违规转让、注销和变更,对已预售但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期房一律不得违规变更购房主体。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与开发企业有关的,将严肃查处。
有房不售、连续预订率高将被封盘
现象:杭州透明售房网自去年12月开通以来,大大方便了普通市民查询楼盘,了解市场交易状况。但从透明售房网上反映出来的开发商的一些行为,非常让人痛恨。
最典型的有几类。一类是有房不售。网上明明显示有可售房,赶到销售部却回答没了。一类是内部销控房源。其招数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让自己的销售人员进行预订,制造楼盘俏销的假象;另一种是故意抬高部分房源的房价,让购房者望而止步。此外,纵容部分人员炒房号的现象仍在个别楼盘有所发生。
这些让老百姓“感冒”的行为从今后不得不收敛了,因为开发商一旦如此,将付出被封盘的代价。
政策内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市商品房预(销)售经营管理的通知》表示,对出现如下行为之一的,先行停止其销售行为,再进行调查处理。
1、利用连续预订或订立和撤销虚假商品房预订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扰乱商品房交易秩序的违规行为。
2、有房不售、拒售或预订、预售房价明显高于该楼盘实际成交价格,违反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售房行为。
3、提供虚假信息,未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进行商品房预(销)售,抢注预(销)售房源,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4、拒绝管理部门监管和社会舆论监督,在网上备案系统“诚信档案”被多次投诉列入排名前列又不作答复和处理的行为。
5、对同一套房屋多次预订或多套房屋累计预订率明显偏高的行为。
6、预订、预(销)售、撤销合同备案存在弄虚作假或进行虚拟交易的行为。
记者点评:这条政策打到了违规操作开发商的痛处,如果有关部门确实能将有这六类行为的楼盘进行查封,透明售房将更透明。
销售人员将进行登记备案
现象:在房产市场的违规操作中,少不了部分销售人员的身影。他们有的自己参与楼盘炒作,或向客户收取好处费;有的在公司授意下,提前预订房源造成房源紧张的假象。在透明售房网上,最让人感到受愚弄的一个现象是:大量楼盘的连续预订人竟然是公司的某个销售人员。
针对这样的弄虚作假,杭州市正通过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来杜绝此类行为。
政策内容: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全市各开发企业需上报本公司商品房销售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负责销售楼盘名称、授权人。销售人员名单由公司书面确认,全部输入管理部门电脑并建档,以备核查。
自2005年5月15日开始,全杭州市预(销)售商品房合同签订都需由经备案的销售人员经办。今后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销售业务。
违规从业人员面临终身禁入
现象:在商品房的违规操作中,少不了销售员或经纪人甚至某些策划人员、广告人员的直接参与。今后,如果查明确有从业人员参与违规操作,他们的代价将是取消从业资格,五年内不得再重新申请,严重的,将终身不得在杭从事老行当。
政策内容:凡发现开发企业或与房地产销售业务相关的中介企业包括经纪、评估、策划、广告企业及相关参与人员,在商品房预(销)售活动中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或其他哄抬房价的行为,管理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取证,经查实,进行依法处理。
1、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策划广告企业等实行违规公示。
2、对参与违规操作的相关人员,包括销售人员、中介经纪人、评估策划人员等,其行为或单独或串通进行违规操作的,依法取消从业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违规行为严重的,今后不得在杭从事房地产经营工作。
3、对涉及违规预(销)售的楼盘、房源一经查实,实行公开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