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日前高调反驳“温州炒煤团”说法后,浙江省再次正式表态,大力支持省内企业投资省外煤矿。
昨日,浙江省经贸委建材冶金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利永公开表示,“我们将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到煤炭资源丰富的省(区)投资办煤矿,争取更多的矿点为浙江经济服务。”而包括“温州炒煤团”在内的浙江企业,在外省投资煤炭行业,实质上是“一种能够实现双赢的举动”。
筹建省外“煤库”
陈利永是在当日召开的浙江省经贸委经贸指导信息发布会上表达上述观点的。陈利永说,浙江省内资源贫乏,煤炭资源开采条件十分恶劣,生产成本偏高,但同时资源的消耗量却很大,煤炭供应不足的矛盾将长期存在。
由该委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该省煤炭消耗量达7500万吨(其中统调电厂3600万吨),预计2005年该省的煤炭需求为8800万吨,今后3~5年内煤炭需求的年增长率在10%以上,2010年需求将接近1.4亿吨。
与此同时,该省的煤炭产量却逐年下降,2004年该省煤炭产量仅60万吨,2005年预计为45万吨,2~3年内该省煤炭生产将全部退出,所需煤炭全部依赖省外调入。
“全国煤矿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资金投入总体不足,加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国家限制超能力生产和整治小煤矿,短期内煤炭新增生产能力有限。”陈利永认为,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煤炭供求将偏向卖方市场、煤炭供应将长期趋紧。
“省内港口、铁路、公路、内河航道运输能力不足、煤炭经营行业的素质参差不齐,使得煤炭供应不足的矛盾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浙江经济发展,因此,开源节流势在必行。”陈利永说。
作为“开源”的一个实质性举措,该省将筹建省外“煤库”,推进省外煤炭生产和供应基地建设。
陈利永透露,由大型国企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在山西和安徽筹建的煤炭供应基地已经进入筹备阶段。其中,浙江省能源集团将和山西大同有关方面合作,建成年产1500万吨生产能力的煤矿;而在安徽淮南筹备的煤矿建成后年生产能力也将达到600万吨左右。
再驳“炒煤”论
为鼓励中小企业省外开采煤矿“反哺”浙江,该省相关部门将在经营资格、市场准入方面为企业大开“绿灯”,做好服务工作。
对于甚嚣尘上的温州跨区域流动资本“炒煤”论,陈利永再次进行了驳斥,他认为,浙江民营资本天生的“逐利”本性,决定了浙江资本必然要流向能取得良好效益的地区和行业。而正是这种“流动”,延伸了浙江经济的产业链,并推动浙江经济的产业梯度转移,也为国家统筹区域发展以及所在地经济作出了贡献,促进了资源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此前的5月底,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也曾公布《关于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省投资兴办煤矿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称“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是一种具有相当风险性的长期投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的市场运作”。
“对于这些资源(温州投资的煤矿),我们都要合理利用,争取吸引在外投资煤炭行业的浙江企业为浙江经济服务。”陈利永透露,他们曾“萌发”过这样的想法,把温州“炒煤团”开采的煤炭进行适当引导,争取让其“流入浙江”,但由于运输能力的有限和供应主渠道不够畅通,目前还未成功。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煤炭行业的沟通,疏通主渠道,尽量争取一部分(煤炭)缓解浙江煤炭供应之急。”陈利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