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3个小时内必须进行初次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统一、及时向社会发布(国家规定必须保密的除外);对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的事件及国家机关作出的应急工作指示,必须及时通过媒体公开……
昨日,杭州市政府拿出“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征求意见稿,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详见下图),如何向公众发布信息,如何进行善后处理等,都纳入了框架。
背景:事故随时可能发生
社会矛盾突出,随时可能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求政府建立健全的应急机制。去年杭州市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恶性程度增大,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30%和65.6%。
多种传染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有些还造成严重后果,公共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去年杭州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4起,共发生病例数1094人,71.43%的传染病发生在学校。全市共报告食物中毒55起,发病人数1027人,死亡1人。
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去年杭州共发生绑架案件16起;一次杀死两人以上案件11起;涉枪案件12起,群体性事件1038起,涉及60030人次。
原则: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案最大范围体现了人文精神,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首要任务,出事后必须先救人,同时加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突发事件过后怎么抚慰好受害者?从人员安置到恢复重建、经济补偿,在预案里都有明确规定,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损坏的,应予以补偿。
内容:四种颜色区分预警等级
预警按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如有需要时,分别用四种颜色向社会发布。政府可以通过媒介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信息,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等级、起始时间、可能性及范围、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制度保障:预警不力的负责人将重罚
一旦事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杭州市政府将整合各方面资源,建立快速反应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实行动态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对不作为、贻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行为将追究责任;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这几年杭州已经形成了较良好的预案体系基础,在应对四大类突发事件上已出台了一系列预案。作为各领域预案的总纲,这一总体预案力争在三季度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出台,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争取在10月底完成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