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北方合作社的区别:很多北方合作社更像一种社会实验
记者:在我国北方,如河北、山东等地,也有人在农村发起组织一些合作社实验,但它们看起来和浙江农民自发组织的合作社似乎有很大不同。
徐旭初:我想,浙江的合作社肯定不能代表中国所有的合作社情况,这是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不同造成的。浙江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而在中原地带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很多合作社更像一种社会实验。
中国的合作社运动,现在其实已是第三次了。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前,晏阳初先生等人在河北翟城发起的,那是知识分子的行动;第二次是新中国成立后由毛泽东发起的,那是政治家的行动;第三次就是现在的合作社,从浙江的情况来看,可以说是农民自己的行动。
记者:目前概念的合作社模式显然有别于传统的合作社。
徐旭初:因为浙江的合作社和传统的合作社概念似乎不同,有人就问:你们这个是不是合作社?但你想一想,合作社在新时代最大的命题是什么?就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如何既保持住合作社的制度特点,又保证它有足够的竞争力。
作为一个乐于有更多样本以供研究的学者,其实我也希望浙江出一两个传统的合作社,甚至还跟地方官员建议说,让他们有意识地试两个。但这根本试不出来,农民不吃那一套。农民是最晓得自己想干什么的。我们要做的事,就是引导、支持。记者:这应该可以说是浙江合作社所体现出来的强烈特征,就是由农民自发组织建立起来的、是单纯的经济组织。
徐旭初:浙江的政府包括我们学者,从来不会去农村上课,苦心劝说农民组织合作社。这边的合作社几乎都是农民自发的。
有些合作社遇到的困惑,比如说怎么和基层政府打交道,遇上私商用价格战打压合作社怎么办等等,这在浙江几乎很难出现。因为浙江的合作社一开始就无任何政治社会色彩,就把自己定位成一个经济组织,而帮农民创收是基层政府的责任。至于在市场遭对手打压,只能说明这些组织本身还很弱。而浙江的合作社一开始就是有竞争力的,开句玩笑,它不打压你就不错了。
记者:你对浙江经验怎么看?
徐旭初:千万别把浙江经验当成样板去简单模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不同环境中针对不同问题而运作的。因此,考虑到国家层面社会、经济状况的复杂性,国家层面的合作社立法理应比省(市)层面的立法更为包容不同环境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多样化形式,更为认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内容,更为强调对合作社基本原则的尊重和合作组织及其成员的自我规制。
不过我也坚信,浙江道路一定是未来中国农村的方向。一直以来,农民始终无法回避三个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而合作社的价值就在于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除了经济,合作社更深远的意义还有两点。一方面在于教育农民,农民在合作社或多或少可学会四样东西:合作、民主、营销和科技。另一方面,它可能改变中国农村的治理结构。从这个意义来说,合作社是中国农民走向更深更广合作的一个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