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规定企业要与员工协商工资标准及支付的办法
www.zjol.com.cn
2005年10月08日 06:12:2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发表评论]
今后,如果嫌付出和回报不成比例、工资太少,打工者可以跟“老板”们讨价还价了。根据今年11月1日起实行的《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打工者完全可以跟“老板”商量“工钱”。据悉,这个办法是国内第一部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地方性规章。
工资协商遇到了三道坎
杭州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比例一直不高。据2003年杭州市总工会的调研结果显示,全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仅占全市建立工会企业的24%。究其原因,一是不少企业认为,工资分配是企业行为,应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层决定,没必要与职工协商。二是供求关系失衡,企业往往就以“不愿干就走人”来要挟职工,职工很难参与内部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提出合理的调整工资要求。三是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使得这项工作的开展和进一步推行难度较大。
工资调整幅度要集体协商
该《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为杭州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对规模较小、行业相近、生产经营特点大体相同的企业,可以通过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者行业工会,与区域、行业的企业代表组织或者区域、行业内各企业民主推举的代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协议至少要半数职工同意
该《办法》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包括协商意向提出、协商前准备、协商会议、审议、审查和公布六个环节。重点对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工资协议草案的合法性作了规定。明确工资协议草案,应当提交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经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后,即获通过。二是对工资协议文本的报送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企业应当在工资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7日内,将工资协议文本及说明报送其工商注册登记机关的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遇到法律难题有指导员帮忙
为了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协商程序,《办法》中还明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地方工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指导员可从熟悉经济、法律、工会、劳动工资、财务等工作的人员中聘任。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企业协商双方提供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业务咨询和相关信息,同时也可接受工资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的委托参加工资集体协商。
来源:
现代金报
作者:
岳德亮
编辑:
何始玉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