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落后制造”? 我省首次作出全面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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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04日 14:50:5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省经贸委11月3日发布《浙江省限制和淘汰制造业落后生产能力目录》,明确限制和淘汰9大行业的工艺、技术和产品共430项。这是我省首次较为全面地对制造业领域落后生产能力作出界定。
《目录》中列入限制类的,主要是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新上项目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工艺技术落后,并已有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替代;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形。列入淘汰类的,是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目录》涉及钢铁、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石化、机械、医药、印刷等9大行业,共430项工艺、技术和产品,其中限制类145项,淘汰和禁止类285项。
省经贸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企业采取有力措施,限期坚决淘汰《目录》所列的落后生产装备、工艺技术和产品。属于《目录》限制发展的装备、工艺技术和产品,原则上不准新建项目,不准简单扩大生产能力;列入限制发展的现有存量生产能力,宜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步伐,加快产品结构、工艺技术装备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属于淘汰和禁止的装备、工艺技术和产品,各有关部门不得违规办理新建、改扩建等手续,不得颁发新的各类行政许可证照,同时应依法督促有关工商企业严格执行《目录》规定,一律不得进口、新上、转移和生产《目录》所列落后的装备、工艺技术和产品。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金连升 嵇哲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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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OL/1.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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