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区向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陋习“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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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7日 09:52:3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后,如果你在大街上随意丢弃垃圾、吐痰可要注意了,不但要接受执法人员的教育,还将为自己的这一行为“埋单”。记者昨天从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连日来,该局已会同交警部门对这一陋习进行“开刀”,200余名义务监督员正活跃于街头,一旦发现这种行为,在给予教育的同时,还将给予1至10元的处罚。
昨天,记者随同执法人员对市区一些路段作探访时,一名20岁左右的青年在建国路上边走边吃东西,并随意地将一只塑料袋丢弃在路面上。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教育,青年面对突然出现的执法人员,立即捡起塑料袋丢进身旁的垃圾桶,嘴里不停地说:“给我一次机会,下次不再乱丢垃圾了。”在少年路与勤俭路口,一名年轻女子吃完早餐后将垃圾袋丢在了地上,执法人员上前告知她这是违法的。可这名女子一脸不屑:“这也叫违法啊,你们管得太宽了吧。”当执法人员向她出示《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有关处罚条例时,该女子红着脸表示“下次一定注意”。在随后的检查中,有10余名乱扔垃圾的人接受了教育和处罚。
采访中很多市民对这一现象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市民孙女士说,从小学开始我们就接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的教育,可有些人的表现连小学生都不如。市民孙老伯说:“如果人人都乱扔垃圾,那市区不成垃圾场了,这种事情应该管起来,处罚的力度还要加大。”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以1至10元罚款。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整治虽然动用了处罚手段,但处罚不是目的,重要的是通过整治能够教育那些有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陋习的市民,使大家树立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据悉,此项整治将持续到12月底。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金鹏 孙立瑾 钱爱忠
编辑:
施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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