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餐饮业:菜里吃出虫子,就得免千元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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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07日 17:17:2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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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饮业红红火火的背后,餐饮消费纠纷一直是个难解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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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4日,宁波晚报《“12315”工作人员调解消费纠纷遭殴打》一文见报后,不少消费者、酒店经营者以及工商、消协工作人员纷纷就此事致电,陈述各自的看法。而这,从另一个方面折射出餐饮消费纠纷调解难的现状。
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认为,菜里发现了虫子,说明酒店在餐饮服务中出现了过失,理应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免去账单,甚至应当另外再向消费者赔偿损失。而对这类消费者免单的要求,大部分酒店经营者均表示难以接受:“一两百元还好说,如果是上千元、几千元呢?”
“发生餐饮纠纷时,索赔也应当有理有节。”宁波市消协一负责人昨天表示,该市去年5月就出台了《餐饮行业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若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吃出异物,酒店只需承担该道菜的退换责任;若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则需双倍退赔该道菜的菜钱。消费者因此健康受到损害(经医院查证)时,酒店经营者必须承担起赔偿责任。
这位负责人透露,目前《餐饮行业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已在修改,该办法第二稿将会适当调高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如在菜肴里发现异物后,要求经营者适当对整桌餐费打折。”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作者:
周立明
编辑:
沈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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