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拿到钥匙刚打开新房门,在房子里才转几圈,物管公司就要求业主签字,确认房子是合格的。
昨天上午,在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任职的陈老师,打进时报小曾维权热线13958065858说,他在滨江某新建小区买了套房子,近两天交付。但听其他业主说,物管公司没等业主验完房,就要求签字确认房屋质量无误,只有签了字才能给钥匙。
据陈老师说,该小区位于滨江区,房子现已竣工,物管公司也已进驻。房子前天开始交付,3幢已有业主拿到钥匙,他要大后天轮到领房。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在小区3幢一套已交付的单元房,房主请了两位验房师正在验房。验房师一边拿着小锤子在墙上东敲敲西敲敲,还不时在墙面上画红圈圈。
验房师说,验房是一件很专业的事,根据浙江省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定,检查内容多达15大项、40小项,比如地面或天花板是否存在空鼓、裂缝、渗水等现象,除了用眼看,还要借用水平尺、垂直检测仪、直角检测仪、塔尺等工具帮忙。那几个红圈圈处,就是有空鼓的问题,即抹灰和砖墙脱离了。发现后,要立即向开发商或物管提出来。
该房主也向记者大倒苦水。他说:“物管工作人员只陪我在房子里转了几圈,然后就要求我签字确认房子质量没问题,不然就不给钥匙。我想,自己花了那么多钱买房子,这样签收实在太马虎。”在不能确定下,他只好先在房屋验收单上签了字,但在是否渗漏等项目边上都注了“不能确认”。
房主留了一手,他说:“万一出现什么问题,可以找物管和开发公司理论。”后来,他越想越觉得房子质量有问题,就花钱请了专业的验房师来验房。
记者在物管交房现场看到,有业主交完房屋维修基金后,物管公司给了一张房屋验收单,上面有墙体、地面、门窗等10来个检查项目,要业主在上面签字。而此时,陈老师也来谈拿钥匙验房的事,并提出“先把钥匙给我,验房合格后再签字”。
物管公司工作人员说,如果陈老师不放心,可陪他看了房子再签字交房。如果现场看出什么问题,他们会向开发商反映。即使签了字,在保修期限内,如果房子出了问题,物管和开发商也同样负责维修。先签字还是先给钥匙,其实是一样的,只是交房流程有区别。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陈沸律师认为,物管公司这样的行为,造成了其与业主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这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据陈沸介绍,物管交房给业主时,必须要出示《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业主领了钥匙,可以自行对房子进行验收。事实上,房屋质量不能通过肉眼发现缺陷,特别是主体质量合不合格,必须有专业的验房师来检验。物管公司这样做,业主可以拒绝签字。而物管延误交房时间,业主可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