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0日讯(通讯员 许勋磊)一个村里的出纳,职位小的恐怕连“村官”都算不上,但为了实现他的“发财梦”,其胆量却大的惊人,不到两年时间挪用70多万公款做生意,最后发财梦没实现,自己却锒铛入狱。
经查:陈某,男,现年37岁,高中文化,温州乐清柳市镇某村人,个体经商。从21岁至今一直从事个体经商,平时为人表现比较好。2002年下半年,听说药材生意利润巨大,他和一家医药公司的朋友商量合伙做药材生意,但是需要大量的资金,因为手头没钱,发财梦只好就此打住。
2003年9月份开始,该村的财务进入柳市镇村帐代理中心,他开始担任村里的报帐员。当时正好赶上2003年上半年该村被柳市一工业区征用的征地款由柳市镇政府拨到村帐户里,大部分被征用农田的村民需要到他这个出纳这里领走征地补偿费。但是一段时间下来,还有十几户被征用农田的村民没有到他这里领款,约有70万元钱放着没有领取。
恰巧,那医药公司的朋友又跟他联系上了,讲起药材市场如何火爆,再次唤起他的发财梦!但是钱从哪里来呢?就在他为钱冥思苦想的时候,他想到了村里那70万元的征地款。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他打定主意偷偷挪用一段时间。心想药材生意这么火爆,很快就能赚回来了,到时再重新退回去就可以了。于是他伪造了村民的签名打了领款收据,并仿造村长的笔迹签了同意支付,冒领出70多万资金。2003年下半年他和朋友开始合伙做药材生意,两人的投资大概是80万-90万员,他把挪用出的50万资金用于药材生意,剩下的20多万自己开办了一家文具店。
2004年11月,一村民向他领款,他故意弄了个领款收据形式,经过村长审批后,自己掏出六万九退还给村民。此时的陈某渐渐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担心起来了,本来他以为挪用这70万元钱,做生意可以及时拿回来。但事与愿违,事情并非他想象的那么顺利,因为经营问题,50万元投资被套牢,一分钱都拿不出来。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2005年8、9月间,因为该村换届选举,要对村里的财物进行清算。陈某只得到亲戚朋友那里借钱过来,先后8次将挪用的资金全额退出,并且主动向村干部交代事情经过。乐清市纪委介入调查后,将案件移交警方处理。
警方经过近两个多月的深入细致调查,3月1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乐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相关链接: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村官”侵财案件一直时有发生,各单位应加强出纳员等“村官”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外部诱惑,远离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