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长跳槽得先赔300万元 这场辞职纠纷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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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20日 07:25:4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焦点二:
服务十年后是否要付培训金
在这高达300多万的赔付金中,其中92万余元是航空公司要求这两名机长分别支付的培训费用。钟先生说:“如果我接受培训后,马上就跳槽了,那么支付这笔费用是完全应该的,但是我已经为原公司服务10年了,没理由让我支付这笔费用了。”
钟先生的律师也表示,这笔费用是航空公司为了保持正常营运而支出的费用,现在航空公司向钟先生索要这笔费用,无疑是把公司的营运成本转嫁到劳动者个人身上。
专家分析:服务期限是主要判断标准
“培训费用的支付应该在双方的劳动合同里就提前约定了。”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的有关专家说,培训费用应当在违约责任中提前约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约定好服务年限,比如年限是5年,那么如果只服务了3年,就按照提前约定好的比例,分摊到余下的两年中,由劳动者来承担。但是如果达到了服务年限,公司就没有理由索取培训费用了。
两位机长表示,如果双方无法在仲裁院上达成一致协议,他们还将继续通过法律渠道,为“自由身”而努力。
●新闻附件
机长跳槽热开始于2004年,当年,民航总局对飞行执照(相当于汽车驾驶员的驾驶执照)的发放进行了调整,将地区性飞行执照换发为全国通用飞行驾驶执照,这为飞行员跳槽扫平了障碍,飞行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不同航空公司之间流动。该改革一出,引发了当年的机长跳槽热。
2004年7月12日,江苏一家航空公司两机长提出辞职,法院最终判决两人分别支付航空公司赔偿款100万元。2004年7月至10月,四川一家航空公司先后有5名飞行员递交辞职报告,5名飞行员的“新东家”承担了他们的“转会费”,其数额均为每人300万元。
而厦门航空公司机长辞职而引发的巨额赔偿案,最终以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起诉而结案。为厦航代理这起案件的律师表示,根据和解协议,机长罗家宽将向厦航赔偿一笔培训费用,厦航将配合罗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归还他的飞行记录本及航空人员健康记录等档案。据有关人士透露,罗家宽向厦航支付的这笔赔偿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黄淼君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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