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录取
第二批录取学校为一般普高、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含成人中专普通班)和技工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可以相互兼报,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与普通中专、技工学校3类不得兼报。
报考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考生可任意选报4所学校或4个职业高中的专业志愿(学校不受公办、民办、普高、职高的限制,专业不受职业高中学校限制);
报考技工学校,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不受学校限制);
报考普通中专,考生应在报名表上填写中专类别志愿,根据杭州市招生办公室印制的《2006年初中中专手册》中的招生学校批次,在中专志愿表及卡上填报具体招生学校与专业。
除综合素质评定的前置条件之外,在第二批学校的录取工作中,不采用“学校应该录取高于本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5分的第二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
第三批(招生市场)录取
未被第一、第二批学校录取而愿读一般普高(含民办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的考生可以进入各类高中招生市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三大变化
(1)第二批录取学校中,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可以兼报。
(2取消初三年级时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者可以加5分的政策。
(3)往年体育特长生可以按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70%录取的政策取消。
新中考之加分投档
加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初中毕业生学习能力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01-15顺序号为项目代码)
01初中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需本人交体育主管部门证明)
0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上报市教育局后统一审核)
032006年杭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城区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各单项比赛前六名获得者;(上报市教育局后统一审核)
04初中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上报市教育局后统一审核)
05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摄影、工艺、书法和绘画等现场比赛等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上报市教育局后统一审核)
06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获得者(主要作者);(上报市教育局后统一审核)
07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中学生计算机竞赛程序设计和网页设计组一、二等奖获得者;(上报市教育局后统一审核)
08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车模比赛遥控车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上报市教育局后统一审核)
09归侨、华侨子女;
10少数民族考生;
11港、澳、台籍考生;
降分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招生学校可以降分录取:
12现役军人子女降5分录取;
1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降10分录取;
14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
15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20分录取。
操作办法:
1、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只取其中一项条件进行加分投档,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项目(如体育类与艺术类、艺术类与科技类、科技类与其他类、音乐与书法、球类与田径、优秀科技创新项目与计算机竞赛等)可累计加分,但以10分为限。
2、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降分录取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条件进行降分录取。
3、同一考生同时符合加分投档、降分录取条件的,则在加分投档基础上予以降分录取。
4、符合加分投档、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填写《杭州市区2006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投档、降分录取考生登记表》,华(归)侨子女、港、澳、台籍、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需提供相关证书或有效证明,申请降分录取的考生需提供父母的相应证书或相关部队政治部(处)、民族部门证明。符合加分投档、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由所在学校审核后公示七天,如无异议,汇总造册上报(附证明或证书复印件),经有关部门核实后作加分投档、降分录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