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按照该协会章程的规定,只要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会员同意该《公约》,《公约》就可以生效执行。目前,诸暨的19家黄酒企业中已经有16家在《公约》上签字了。周秘书长还表示,另外3家企业也已经表示同意此《公约》,所以自律价格的行规“大局已定”。
反应
业内人士褒贬不一
“全行业都提价,我们当然支持了。”诸暨古煌酿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这样做不仅能保证企业的利润,还能避免恶性市场竞争,我们也可以放心搞生产。”
绍兴一家黄酒企业的负责人却不这么认为。“在一个区域内制订统一的最低价,很明显这是集体哄抬物价。”他对记者说,“如果这次他们成功地涨了0.2元,下次就可以涨2元。我认为,如果非支柱性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无法生存,就应该让它接受市场选择。”
虽然业内对自律价格的问题吵得沸沸扬扬,但消费者却相对平静。家住诸暨市区的周老伯每天中餐、晚餐都要喝上一杯黄酒,一天下来需要半斤。“每天的酒钱涨了5分,这对我没多大影响。”周老伯表示。
律师:明显违反《价格法》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振华律师。他表示,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价格法》。《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行业协会的引导下,诸暨黄酒生产企业共同确定“自律价格”,明显存在相互串通,操纵价格的情况。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本地企业,必然影响到有竞争关系的外地企业。另外,短期看,价格提高也明显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高律师还对记者说:“黄酒价格不属于国家定价,是市场调节价,经营者有权利自行调节。企业按照生产成本调低、调高商品价格是允许的;但是如果他们联合在一起,互相串通就等于是操纵了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并非只有价格手段,商品质量更加重要。过分强调恶性价格竞争,并使用价格同盟进行规避,未必能实现最终的目的。”
专家:协会协调价格是多赢之举
“对于块状经济形态明显的浙江来说,行业协会进行价格协调是件好事,而且很有必要。”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杨轶清对记者说,“通常来说,影响市场有两只手。看得见的手,政府;看不见的手,市场本身。现在,政府正在逐步减少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而市场自身的调节往往会失灵。诸暨黄酒行业出现价格恶性竞争,本质上就是市场调节失灵了。所以,行业协会对价格进行调整是非常有必要的。”
杨轶清还告诉记者,慈溪的电子行业、嵊州的领带行业也都碰到过价格恶性竞争的情况。后来,他们也在行业协会的引导下制订了一定的价格策略,使得企业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块状经济形态的广泛存在,必然导致块状经济内部的价格竞争。一旦这种竞争对企业、行业有了伤害,行业协会责无旁贷,必须寻找办法进行协调。诸暨酒业协会的做法对企业、行业、消费者实质上都是有利的。”杨轶清坚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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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的“价格同盟”
杭州驾校统一驾培价,10天流产。今年2月5日,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公布:普通轿车的学车费用统一定价为3789元。但就在2月15日,这一“价格联盟”就黯然收场了。物价部门认为其行为已经违反《价格法》。
成功的“价格同盟”
2004年4月1日,慈溪市电子行业中出口欧洲的电源开关,在行业协会的协调下,统一上涨17%~20%,经过不到半个月的磨合,欧洲客商就接受了慈溪电源开关行业的涨价。针对原材料成本上升,今年8月1日,慈溪电源开关再次上涨8%~10%。
嵊州领带两次集体提价。去年7月,嵊州33家拥有进口电脑织机的企业负责人达成价格联盟,决定共同提高真丝领带价格10%。今年3月15日,在嵊州行业协会的主导下,真丝领带企业再次涨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