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盘告别广场时代 中誉万豪广场搭上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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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6日 09:39:3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昨天开始,杭州市民政局停止受理对“广场”作为商用楼盘通名的申请。对在此之前已经受理并经批准办理地名预申报登记且在保留期内的,可以保留,但保留期满的,不再受理继续保留申报。中誉万豪广场等成为杭州最后一批以“广场”命名的房地产项目。
尽管一般地段较好的楼盘都愿意以“广场”命名,以显示自己位于区域中心的优势,但此“广场”并非原来意义上的“固定空旷场地”,容易对市民造成误会。为进一步规范商用楼盘名称的管理,杭州市民政局此前曾根据《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05-2020年)》等,决定停止受理“广场”作为商用楼盘通名。停止受理的范围为:八城区及杭州经济开发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辖范围。
新楼盘该如何命名呢?《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05-2020年)》对楼盘规模和通名使用作了严格划分。大型生活居住区(占地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通名,用“住宅区”、“小区”;其内分割的较小区块的通名可使用“苑”、“里”、“园”。
占地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区的通名,可选用“苑”、“里”、“园”、“庄”、“坊”等。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大规模商用楼盘的通名也在此列。
占地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范围较小的商用楼盘的通名,可适当扩展,其通名的选择余地可更大一些,如可使用庐、舍、居、宅、楼、邸、别墅、公寓、排屋、阁、轩、庭、堡、府、榭、墅、筑、湾等,有居住地、房舍含义,能指明其类别的语词。
《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05-2020年)》允许开发商根据居住区的环境、建筑物景观特点和设施水平等,在通名前加简约、贴切的修饰词,以丰富实体的意境。但为了确保每个名称用字简捷,规定只能加一个字,如雅园、丽苑、山庄等。
政府投资新建的生活居住区通名,不再使用“新村”。
中誉置业营销负责人称,中誉万豪广场之所以最后还是选择了“广场”主要出于楼盘名称延续性的考虑,另一方面项目位于萧山市心北路中心位置,也符合购房者一般认为“广场”肯定在市中心的心理定位。此前,万豪广场曾命名为慧谷广场,因与滨江区盛元慧谷重名而最终更名为万豪广场。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叶建英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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