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娱乐行业将参考广州及上海的做法,支持广州K歌业拒绝版费标准行动。”昨天,在温州鹿城区娱乐业协会关于版权费用问题的讨论会议上,温州娱乐行业再次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前不久,作为试点城市之一的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提出质疑,公开发表声明:该协会会员将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与此同时,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提出版权收费“每间包房每天不超过一元”的观点。而北京、上海、杭州、长春、南京、武汉、郑州、西安等地的十多家娱乐行业协会均在该“声明”上签名,表示支持广州的做法,共同抵制“12元包房费”。
而据有关媒体报道,日前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负责人曾表示过,虽然卡拉OK版权收费还无执行时间,但他们已讨论设立收费机构等事宜,浙江省会城市杭州也有可能在首批试点城市之列。
昨天,据有关消息透露,省文化主管部门已向各地文化部门征求KTV版权费收费反馈情况,估计讨论KTV版权收费问题的可能性很大。这消息对于温州来说,意味着卡拉OK版权收费也已不再遥远,对此,温州娱乐行业马上召开讨论会议,选择声援。
除了声援广州、上海的做法外。在昨天的讨论会上,大家议论的焦点还有,假如交纳版权费,那么KTV娱乐场所缴纳的版权费将去向何处,会对他们在使用过程中的KTV歌曲库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同时他们困惑的是在于版权费的收取是否合理、合法,将采用何种方式缴纳。他们认为,著作权属于私权,版权使用费应当由权利人与KTV企业自由协商,而不是目前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强制要求有关各方执行其标准的情况。
温州鹿城区娱乐业协会会长李忠义说:“温州参考广州及上海的做法,并不意味着拒不缴纳版权费,而是假如要缴这个费用,那么要让大家缴得心服口服。虽然目前温州尚无KTV企业收到官方方面的缴费通知,但他认为,温州KTV企业主张合理收费的同时,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也要确认收费主体要合法。”(记者汪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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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音协”表示不会改变收费标准
对沪、穗等地对卡拉OK收费的公然抵制和质疑,中国音像协会昨天在京作出回应。该会副会长王化鹏表示,卡拉OK版权收费是合理合法的,其中并不存在任何强制性,“中音协”也不会因为有人反对而改变原来的标准和工作安排。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家版权局昨天强调,收费的主体不是他们,是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和中国音像协会。音像制品的许可使用和支付版权使用费是有法律依据的。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拒交也可以,但你就不要用作品。《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作品必须经过许可、支付报酬,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这是最基本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