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在线06月05日讯
昨天,浙江省政协召开了主题为“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委员约谈会。在会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有关负责人透露,从1995年开始至2006年,我省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稳步提高,平均工资每年增长幅度在10%~15%之间。
据了解,1995年,我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不足6500元,2006年已达到23000余元,是1995年的3倍多。到“十五”末期的2005年,我省平均工资已列全国第四,居上海、北京、西藏之后。从总体上看,浙江省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每年都有明显的提高,其中2001年的平均工资比上一年的增长幅度为20.71%,是近年来最高。
我省从1994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到现在,已经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8次调整,目前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还是要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劳动者的生活费用、企业的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他们将建议省政府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据统计,2006年我省农民工工资拖欠人数为10.8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1.7%,也就是说,98.3%的农民工能按时足额地拿到工资。